黑龙江四部门联合签署知产保护合作备忘录
2012-04-19 08:44:5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唐凤伟 段春山 张 炜
4月18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了“世界知识产权日”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三年以来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公布了2011年度黑龙江省知识产权诉讼十大典型案例,与省内三家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联合签署了合作备忘录。
发布会上,黑龙江高院与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省版权局联合签署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商标保护和版权保护的合作备忘录。今后,省高院与上述三家签署备忘录的行政执法部门,将通过建立交流、执法、研讨和宣传四项协作机制,在知识产权保护上拓展合作领域,实现优势互补。省高院将与这三家部门定期召开合作交流座谈会,分析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并研究解决方案。对群体侵权、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及时通报执法查处和案件审理情况,还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对方提供咨询意见或参与调处解决纷争。双方合作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提高整体业务素质。在重大活动期间,开展联合执法协作,扩大知识产权保护声势。
记者在会上还了解到,三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结了950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涉诉标的额6.6亿元。针对侵犯注册商标犯罪活动频发,依法对70人给予刑事处罚,对知识产权侵权犯罪予以严厉惩处。大力推行“五全”调解,全省法院一、二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分别达到56.7%和52.2%。
发布会上,黑龙江高院与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省版权局联合签署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商标保护和版权保护的合作备忘录。今后,省高院与上述三家签署备忘录的行政执法部门,将通过建立交流、执法、研讨和宣传四项协作机制,在知识产权保护上拓展合作领域,实现优势互补。省高院将与这三家部门定期召开合作交流座谈会,分析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并研究解决方案。对群体侵权、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及时通报执法查处和案件审理情况,还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对方提供咨询意见或参与调处解决纷争。双方合作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提高整体业务素质。在重大活动期间,开展联合执法协作,扩大知识产权保护声势。
记者在会上还了解到,三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结了950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涉诉标的额6.6亿元。针对侵犯注册商标犯罪活动频发,依法对70人给予刑事处罚,对知识产权侵权犯罪予以严厉惩处。大力推行“五全”调解,全省法院一、二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分别达到56.7%和52.2%。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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