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执行法官锲而不舍终执结十八年老案
2012-04-18 11:35:22
中国法院网讯 (向群霞) “我这个案件从九五年到现在终于执结了,感谢法院,感谢法官,我年龄大了,讲话不对的地方请你们原谅。”近日,年逾八旬的汪某拿着执行到位的案件款45963元,连声向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1994年12月5日,被执行人龚某驾车肇事,造成汪某重伤、伤残VIII的后果。龚某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法院依法判决其赔偿汪某医药费等共计44671.74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除住房外无其他财产,执行上有较大的困难,为此汪某曾多次委上访,要求法院尽快执行到位。该案经执行法官多方努力,至2004年将被执行人龚某的住房进行评估,并以评估价22700元将该房转给他人,余款终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于2004年6月裁定本案中止执行。
案件裁定中止执行后,虽然因岗位调整执行法官换了一个又一个,但每个承办人都没有放弃对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查找。今年2月22日,承办法官再次对龚某的财产进行查询时,发现其近期购买了一辆小轿车,但是车辆行驶在外,如何控制该车则成了一个难题。经过合议庭商讨,确定执行方案。
3月24日上午,承办法官通知被执行人龚某到庭后,龚某仍辩解自己是愿意履行义务的,但是现在经济困难没有履行能力。当法官追问到其购买的轿车时,龚某有些慌张,称车辆是为了生活贷款买的,今天借给朋友开到乡下去了。执行法官在与龚某谈话的同时,安排的法警不动声色地在法院附近的一个巷子里找到被执行人的车辆,并及时采取扣押措施。车辆被扣后,一直称自己无能力履行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立即主动找申请人协商,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一次性给付赔偿款45963元,申请人放弃剩余部分债权。
日前,被执行人龚某将案件款如数交到法院,本案执行完毕。拿到执行款的申请人一再向法院和承办法官表示感谢,并对言语上的不当表示歉意。
1994年12月5日,被执行人龚某驾车肇事,造成汪某重伤、伤残VIII的后果。龚某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法院依法判决其赔偿汪某医药费等共计44671.74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除住房外无其他财产,执行上有较大的困难,为此汪某曾多次委上访,要求法院尽快执行到位。该案经执行法官多方努力,至2004年将被执行人龚某的住房进行评估,并以评估价22700元将该房转给他人,余款终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于2004年6月裁定本案中止执行。
案件裁定中止执行后,虽然因岗位调整执行法官换了一个又一个,但每个承办人都没有放弃对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查找。今年2月22日,承办法官再次对龚某的财产进行查询时,发现其近期购买了一辆小轿车,但是车辆行驶在外,如何控制该车则成了一个难题。经过合议庭商讨,确定执行方案。
3月24日上午,承办法官通知被执行人龚某到庭后,龚某仍辩解自己是愿意履行义务的,但是现在经济困难没有履行能力。当法官追问到其购买的轿车时,龚某有些慌张,称车辆是为了生活贷款买的,今天借给朋友开到乡下去了。执行法官在与龚某谈话的同时,安排的法警不动声色地在法院附近的一个巷子里找到被执行人的车辆,并及时采取扣押措施。车辆被扣后,一直称自己无能力履行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立即主动找申请人协商,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一次性给付赔偿款45963元,申请人放弃剩余部分债权。
日前,被执行人龚某将案件款如数交到法院,本案执行完毕。拿到执行款的申请人一再向法院和承办法官表示感谢,并对言语上的不当表示歉意。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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