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强卫作出批示
“这样的报告应发各地和省直机关”
2012-04-17 08:48:53 | 来源:中国法院网青海频道 | 作者:李卫 刘富梅
  近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针对涉及行政机关项目审批、房屋拆迁工作监督、少数行政执法领域行政执法质量下降、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形成《2011年度全省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强卫作出重要批示:“这样的报告应发各地和省直机关”。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徐福顺批示:“请王令浚、刘省长阅。由省法制办提出要求,在政府系统转发”。

  《报告》依据2011年度青海全省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基本情况进行了梳理分析,提出了进一步营造良好行政执法环境,提升全省各级政府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理念和能力的意见和建议。

  《报告》指出, 2011年,全省各级政府及行政机关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的理念不断增强,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明显提高。但是少数地区和行政执法领域行政执法质量下降比较明显,部分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超越法定职权,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不及时履行法定职责等执法不规范现象,应当引起重视。

  《报告》建议,切实提高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素质,特别是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有针对性地对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与其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培训;注意预防并妥善化解涉及民生类的行政争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政府及各主管行政机关要加大项目审批管理工作的监督力度,重视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监管力度,依法稳妥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全面准确把握新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依法履行职能和提供服务,抓紧梳理现行工伤保险政策,研究修订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准确进行工伤认定;充分发挥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的作用,政府及职能部门要提高对司法与行政联动互动机制重要性的认识,积极配合法院妥善处理各类行政案件;各级行政机关要重视人民法院司法建议,认真研究落实,并及时反馈;建议尽快出台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具体措施,提高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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