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亮在岗上 党旗红在院上
福建高院开展“党员先锋岗”竞赛
2012-04-12 08:52:3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詹旋江
  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开展“迎接党的十八大,创先争优当先锋”活动的实施意见》,决定开展“党员先锋岗”评选工作,激发院机关广大党员以时代先锋詹红荔为榜样,“比学习、比工作、比奉献、比作风、比修养、比形象”。

  根据意见内容,评选条件是能够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推荐人选的群众满意率不低于60%;审判业务庭推荐的人选审判质量、效率、效果综合指标排名原则上要在本部门的前30%名次;没有涉诉信访案件发生。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民主推荐,党支部提名,机关党委研究决定并报院党组同意的方式进行。严肃考评纪律,对于弄虚作假、影响公正评比的,将一律取消评比资格。

  据介绍,“党员先锋岗”的评选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名额分配到院机关各党支部,按各党支部党员干警总数的25%计算。经推荐评选并研究确定的“党员先锋岗”,将进行通报表扬。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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