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眼疾遭误诊获赔 法院委托执行用心思
2012-04-11 15:28:15 | 来源:中国法院网蚌埠频道 | 作者:张磊
“谢谢你们为我要回了赔偿款。”4月9日,安徽省蒙城县李楼村李某从禹会区人民法院执行庭领到执行款后,激动得连声向禹会区人民法院的法官表示感谢。
2009年李某因眼部不适到蒙城县第一人民医院治疗未果,后又转到蚌埠几家医院治疗仍然没有效果,于2010年2月到蒙城第一人民医院,进行右眼摘除手术,造成终身残疾,由此产生医疗纠纷。后经蒙城县法院审理判决蒙城县第一人民医院及蚌埠两家医院分别对李某承担一定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蚌埠某医院未主动履行。2012年2月蒙城县法院委托蚌埠禹会区法院执行,接到委托后,禹会区法院立即启动执行程序,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蚌埠某医院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全部义务,经过执行法官多次联系督促,蚌埠某医院主动把7800多元执行款交到禹会区法院
执行款到位后,执行法官却碰到难题,由于申请人申请时候未留联系方式,执行法官辗转通过蒙城县法院联系通知到李某。
2012年4月9日上午,李某来到禹会区法院领到了渴盼已久的赔付款。
2009年李某因眼部不适到蒙城县第一人民医院治疗未果,后又转到蚌埠几家医院治疗仍然没有效果,于2010年2月到蒙城第一人民医院,进行右眼摘除手术,造成终身残疾,由此产生医疗纠纷。后经蒙城县法院审理判决蒙城县第一人民医院及蚌埠两家医院分别对李某承担一定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蚌埠某医院未主动履行。2012年2月蒙城县法院委托蚌埠禹会区法院执行,接到委托后,禹会区法院立即启动执行程序,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蚌埠某医院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全部义务,经过执行法官多次联系督促,蚌埠某医院主动把7800多元执行款交到禹会区法院
执行款到位后,执行法官却碰到难题,由于申请人申请时候未留联系方式,执行法官辗转通过蒙城县法院联系通知到李某。
2012年4月9日上午,李某来到禹会区法院领到了渴盼已久的赔付款。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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