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法院九项要求提升民商审判质效
2012-04-11 08:27:0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晓敏
4月6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天津法院进一步提高民商事审判质量与效率座谈会,对过去一年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以及申请再审案件进行讲评分析,并对全市法院进一步提高民商事审判质量与效率工作进行部署。
据了解,2011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18499件,达到历史峰值,同比上升9.46%。全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19014件,同比上升9.03%,结案率达到92.8%。而民商事二审案件发改率同比降低1.1个百分点,案件质量明显提高。与此同时,完善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2011年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高达80.34%,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58.84%,息诉服判率达到90.23%。
会议提出,要不断完善司法应对措施,在房地产、民间借贷、其他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各种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案件审理中,围绕“稳”来化解矛盾,努力维护好经济发展秩序。要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认定准确、审判程序规范、调解合法自愿、法律适用正确、利益平衡妥当、文书说理充分、判后答疑到位、社会认同度高等九项基本要求去审理民商事案件,进一步推动民商事审判提速增效。强化均衡结案意识,推行繁简分流机制、简易案件速裁机制、专业审判庭和专业合议庭机制,实现难案精审、简案快审。
据了解,2011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18499件,达到历史峰值,同比上升9.46%。全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19014件,同比上升9.03%,结案率达到92.8%。而民商事二审案件发改率同比降低1.1个百分点,案件质量明显提高。与此同时,完善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2011年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高达80.34%,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58.84%,息诉服判率达到90.23%。
会议提出,要不断完善司法应对措施,在房地产、民间借贷、其他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各种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案件审理中,围绕“稳”来化解矛盾,努力维护好经济发展秩序。要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认定准确、审判程序规范、调解合法自愿、法律适用正确、利益平衡妥当、文书说理充分、判后答疑到位、社会认同度高等九项基本要求去审理民商事案件,进一步推动民商事审判提速增效。强化均衡结案意识,推行繁简分流机制、简易案件速裁机制、专业审判庭和专业合议庭机制,实现难案精审、简案快审。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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