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召开全省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
2016-05-10 10:02:23 | 来源:中国法院网福建法院
  5月9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福州召开第九次全省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全省法院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司法工作目标主线,充分发挥民事商事审判职能作用,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马新岚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明确形势任务,把民事商事审判工作提高到新水平。要深刻认识“十三五”发展和新福建建设对民事商事审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深刻认识经济发展新常态对民事商事审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对民事商事审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深刻认识问题导向对民事商事审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牢牢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理念,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牢牢坚持依法保护产权、尊重契约自由、平等保护、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倡导诚实守信、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六个原则”,牢牢坚持深化司法改革和机制创新,不断提高民事商事审判工作水平。要强化民事商事审判职能,为建设新福建提供司法保障。紧紧围绕中央、省委提出的重点任务、重点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依法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大产权保护力度,着力防控金融风险,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创新推进生态司法保护,依法促进对外开放,加强基本民生保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马新岚要求,全省法院要坚持严格公正司法,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确保法律正确实施,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尊重契约自由,注重平等保护,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着力提高审判质量,准确定位和发挥一、二审功能,加强和完善审判监督,严格执行证据规则,推进裁判文书改革,加强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监督指导,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继续深化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依托“网络法院”“阳光法院”“智慧法院”建设,运用“三库” “四网”“七平台”,拓展信息化公开渠道,实现司法公开的纵深推进。加强司法便民利民,打造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加大涉诉信访化解力度,深入推进执行案件清积活动,向执行难全面宣战。下力夯实基层基础,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完善人民法庭设置,积极参与基层治理,落实普法责任制,促进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马新岚强调,要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完善民事商事审判制度和工作机制。着力推进民事商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全面推进民事商事审判领域的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入推进人民法庭办案责任制改革,建立符合民事商事案件特点的司法辅助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法院内设机构和工作机制改革,着力抓好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着力推进民事商事诉讼程序制度和审判机制改革,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完善一审、二审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着力推进民事商事审判工作创新和品牌建设,坚持精益求精,弘扬工匠精神,加强指导督促,巩固提升民事商事已有司法品牌,培树推出更多更好的司法品牌。要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为民事商事审判提供坚强组织保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全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五个过硬”要求,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司法能力,加强作风纪律和反腐倡廉建设,加大职业保障和关爱干警力度,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过硬民事商事审判队伍,不断推动全省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议还通报表扬了全省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会议以三级视频方式召开,福建高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有关审判业务部门干警,各中级人民法院、厦门海事法院、平潭县人民法院、福州铁路运输法院分管民事商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和有关审判业务庭庭长在福建高院主会场参加会议,全省各中级、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分管立案、民事商事、生态、审监、执行和人民法庭工作的院领导、有关审判业务部门干警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省市县(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法院监督员、专家学者等应邀在主会场和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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