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法院强化能动调解化解矛盾纠纷
2012-04-06 14:48:15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北频道 | 作者:张芳 王力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立足促进社会管理创新,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在深入调查、细致研究、全面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了“以调解服务发展、以调解维护稳定、以调解保障民生”的思路,提出“党委领导、法院主导、主体多元、协调联动、资源共享、主动作为”的多元能动调解的新构想,为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经济地解决纠纷的途径,实现了多赢。
该院本着“零距离调解、零距离指导、零距离服务”的工作理念,着力构建以提供法律咨询、实施司法救助、调处民间纠纷、指导民间调解等为主要内容的便民、利民、惠民三级服务网络体系,延伸大调解体系的触角。一方面,贯彻方便基层、方便群众的“两便”原则,坚持和完善巡回审判制度。针对人民内部矛盾越来越呈现多样化和复杂性,大量纠纷单靠基层调解组织无法及时解决,尤其在偏远农村诉讼不便的情况下,容易产生不安定隐患,该院先后在回龙、杨林等乡镇设立了八个巡回审判点,建立了独具特色的“就地受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执行”审判运行机制,并以巡回审判点为平台,选择典型案件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法官现场示范调解方法,在庭后组织座谈探讨,增强人民调解员的纠纷调处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巡回审判与人民调解组织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建立涉稳案件排查双向通报、协作调解制度。根据人民调解组织反映的纠纷数量、纠纷特点,决定巡回审判的次数,深入田间地头,对群体性、突发性纠纷做到早发现、早了解、早处理。2011年以来,该院通过指导人民调解服务网络解答群众咨询1099人次,指导基层解决组织调解案件217件,把大量基层矛盾消融在萌芽状态。全省人民调解先进个人城关法庭庭长涂同欢在搞好审判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指导,近年来组织开展集中培训3次,深入到所联系的基层民调组织进行具体指导65次,通过诉通互动服务网络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50余人次,排除纠纷隐患2起,有效的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为做好农村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构建和谐稳定的新农村,该院积极参与以人民法庭、乡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信访办为载体的“五家联调”工作,并充分发挥法庭法官熟悉法律知识,善于运用调解手段的优势,将审判职能延伸到诉前,将化解矛盾关口前移,每周确定一个工作日到所辖乡、镇场、办事处参与矛盾调处,每月参加一次所在乡、镇、场、办事处组织的例会,对矛盾纠纷调处及时提出意见,对合法的人民调解协议予以确认,有力促进了民调工作的健康发展。
该院本着“零距离调解、零距离指导、零距离服务”的工作理念,着力构建以提供法律咨询、实施司法救助、调处民间纠纷、指导民间调解等为主要内容的便民、利民、惠民三级服务网络体系,延伸大调解体系的触角。一方面,贯彻方便基层、方便群众的“两便”原则,坚持和完善巡回审判制度。针对人民内部矛盾越来越呈现多样化和复杂性,大量纠纷单靠基层调解组织无法及时解决,尤其在偏远农村诉讼不便的情况下,容易产生不安定隐患,该院先后在回龙、杨林等乡镇设立了八个巡回审判点,建立了独具特色的“就地受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执行”审判运行机制,并以巡回审判点为平台,选择典型案件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法官现场示范调解方法,在庭后组织座谈探讨,增强人民调解员的纠纷调处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巡回审判与人民调解组织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建立涉稳案件排查双向通报、协作调解制度。根据人民调解组织反映的纠纷数量、纠纷特点,决定巡回审判的次数,深入田间地头,对群体性、突发性纠纷做到早发现、早了解、早处理。2011年以来,该院通过指导人民调解服务网络解答群众咨询1099人次,指导基层解决组织调解案件217件,把大量基层矛盾消融在萌芽状态。全省人民调解先进个人城关法庭庭长涂同欢在搞好审判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指导,近年来组织开展集中培训3次,深入到所联系的基层民调组织进行具体指导65次,通过诉通互动服务网络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50余人次,排除纠纷隐患2起,有效的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为做好农村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构建和谐稳定的新农村,该院积极参与以人民法庭、乡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信访办为载体的“五家联调”工作,并充分发挥法庭法官熟悉法律知识,善于运用调解手段的优势,将审判职能延伸到诉前,将化解矛盾关口前移,每周确定一个工作日到所辖乡、镇场、办事处参与矛盾调处,每月参加一次所在乡、镇、场、办事处组织的例会,对矛盾纠纷调处及时提出意见,对合法的人民调解协议予以确认,有力促进了民调工作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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