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之花在这里绽放
——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纪实
2012-04-08 10:02:2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陈怀余
  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大力加强法院精神文明建设,法院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相得益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2011年,该院有4个集体和48名工作人员先后受到省委、省政府、市中院和县委、县政府的表彰。

            以制度建设推进司法文明 

  阜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始终把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审判工作的重点,以严格的制度管理让涉诉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该院建立起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量管理、执行工作管理、法官队伍管理等机制,做到一个症结一张处方,一种偏差一式矫正,建立健全符合司法文明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案、管人、管事,构建起结构科学、适用管用的制度大厦。

  扎实开展“文明立案窗口”创建活动,大力推行预约立案、假日立案制度、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建立诉讼“绿色通道”,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随案发放诉讼指南、诉讼风险告知、廉政监督卡、便民联系卡,方便群众诉讼。

  建立和完善信访流程管理、院长接待、联合接访、重大案件报告等制度,努力构建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积极开展集中处理涉诉信访专项活动,热情接待,耐心解释,有效解决了一批重复访、集体访和非正常信访等难点问题。同时,不断创新调解方法,采用“矛盾消除法”、“情感追忆法”、“反例教育法”等方法,使得470对夫妻重归于好。2011年,该院共调解各类纠纷4458件,被告人当庭兑现赔偿款累计750万余元。

            以文化建设丰富司法文明

  阜宁法院大力实施“人才兴院、文化强院”战略,全方位开展法院文化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了良好的形象,该院先后4次被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全力打造学习型、廉洁型、服务型、效能型、科技型“五型法院”。“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升素质、改进作风、优化环境、推动发展”等主题教育活动提升了法官的思想政治素质,实现了以课育人;“案件质量互评”、“民商事、刑事、行政三大审判业务和司法行政业务培训”及“选派法官到法官学院和苏大法学院进修”等业务技能拓展提升了法官的审判水平与庭审驾驭能力,全院掀起了比学赶帮、创先争优的良好气氛,激发了法官们的工作热情,提高了审判工作效率,养成了健康、文明的良好习惯。

  阜宁法院始终坚持用积极向上的法院文化凝聚人心,传播司法文明。为陶冶法官情操,他们不断丰富法院文体活动载体,积极开展具有浓厚法官职业特点的文化活动。该院多次举行演讲、乒乓球、象棋、拔河等比赛,既锻炼了法官们的身体,活跃了气氛,又融洽了法官同法院这个大家庭的感情。2011年,在县老年体育运动会上,该院选手获得乒乓球女子组第一名,团体第四名,象棋、牌类分别进入前八名的好成绩。

            以便民利民引领司法文明

  阜宁法院坚持司法为民,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该院以建设标准化、服务型法院为目标,加强法院基础设施建设,推行陪审员驻庭机制,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最基层;深化巡回审判机制,坚持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和送法下乡,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同时,广泛开展送法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为主要内容的司法共建活动,为行政执法部门人员开办法制讲座,以校园安全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对学生进行法制辅导……

  高度重视残疾人、进城务工农民、下岗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合法利益的保护,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扩大救助范围,通过减、免、缓交等方式依法保障经济确有困难当事人平等参与诉讼。2011年,该院共对920件案件的当事人减、免、缓收诉讼费112万元。开展农村对口帮扶活动。沟墩镇兴隆村是该院帮扶的贫困村,该院法官先后10多次来到兴隆村开展帮扶行动。2008年以来,已为该村解决贫困户子女入学10余人次,帮助该村建立起图书阅览室,丰富了他们的文化生活,进一步密切了人民法官与群众间的联系。

  现代法治的甘露催生了司法文明之花,弘扬司法文明已成为阜宁法院人自觉的追求,他们以前瞻的目光和敢为人先的魄力,以特有的执著和坚韧,锲而不舍地将精神文明建设熔铸于法院工作,奏响了一曲现代司法文明的时代强音。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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