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可以融资三亿 六旬男子诈骗百余万获刑
2012-04-07 10:35:48 | 来源:中国法院网无锡频道 | 作者:杨柯栊 赵彦鸣
  自称是台湾某富商的外甥,能够帮助企业进行融资,年过6旬的陆某以此为由,多次从他人处骗取好处费130万元。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诈骗案件。

  今年已经63周岁的陆某是无锡本地人,2005年前后,陆某与人合伙经营一家房地产公司,后因经营不善导致公司倒闭,并欠下了10余万元的外债。

  2007年上半年,陆某在一次饭局中认识了一名自称香港某集团公司苏州分公司的老板林某。在闲谈中得知,林某的公司是由香港人投资的,主要是为企业提供运作资金,并靠提取企业利润作为收益。据林某讲,公司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英国的一家财团,经济实力非常雄厚。此后,陆某在与好友俞某吃饭时,便谈及了此事,并借此大为吹嘘了一番。2007年9月,俞某带着朋友王某找到了陆某,原来王某开办的一家机电公司因缺乏周转资金,急需一笔资金运作,想让陆某帮其融资一个亿。为了不在朋友面前丢脸,陆某一口答应了下来,并让王某拿出50万元作为“好处费”。拿到钱后,陆某便来到苏州与林某商谈融资的事情,林某虽然口头答应了,但却迟迟没有给其回应,而王某的50万元“好处费”一部分被陆某用来还债,另一部分也很快被其挥霍一空。

  几个月后,原本一直担心没有给王某筹措到一亿元的资金,王某会上门讨回50万元的“好处费”。但王某没上门讨要该笔费用,俞某却又带了一家能源公司的老板找到了他,对方也是来请陆某帮忙融资的,并且要融资三个亿。所谓“一回生,两回熟”,有了上一次行骗的经历,陆某的行骗伎俩变的愈加成熟,他告诉该老板,其舅舅是在台湾做服装生意的,这家香港的融资集团有其舅舅亲家的股份在内。为了显示诚意,陆某还与对方签订了一个项目合作协议。有了协议,又是无锡本地人,陆某很快就得到了对方的信任。此后,陆某再次以花钱打点为由,分三次从对方处骗得130万元的“好处费”,其中50万元用于归还了王某后,陆某就潜逃到了外地。

  2011年10月27日,陆某在如皋市的一家宾馆内被抓获,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陆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陆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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