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恶意透支1万多 获嘉一小伙获刑1年半
2012-04-06 09:51:38 | 来源:中国法院网新乡频道 | 作者:王泓毓
信用卡先消费后还款的便利消费方式,使越来越多的人们成为持卡一族。但是,持卡消费一定要按时还款。获嘉县的小昭(化名)透支后超过3个月不还款, 4月5日,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小昭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2000元。
小昭是获嘉县中和镇人,在郑州一家媒体打工。看到别人用信用卡购物方便,自己也想办一张信用卡。2008年10月13日,小昭通过他人使用虚假的单位及在职收入证明,在中国光大银行郑州分行办理了一张阳光商旅信用卡,后陆续透支消费达15948.69元,经发卡行多次催收,超过三个月不归还。案发后,被告人小昭将透支本息合计27532.54元退回,并发还发卡行。
获嘉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信用卡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小昭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能积极全部退赃,可以从轻处罚。
小昭是获嘉县中和镇人,在郑州一家媒体打工。看到别人用信用卡购物方便,自己也想办一张信用卡。2008年10月13日,小昭通过他人使用虚假的单位及在职收入证明,在中国光大银行郑州分行办理了一张阳光商旅信用卡,后陆续透支消费达15948.69元,经发卡行多次催收,超过三个月不归还。案发后,被告人小昭将透支本息合计27532.54元退回,并发还发卡行。
获嘉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信用卡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小昭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能积极全部退赃,可以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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