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要有重圆破镜的“超能力”
2012-04-05 14:16:3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朱芳
  夫妻离异是子女心灵健康的杀手,会给家中老人造成精神上的打击,更会对双方再婚产生心理阴影。不得不承认,离婚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据有关部门统计,中国的离婚率连续7年递增,并且呈现加速攀升的态势。婚姻家庭矛盾的集结点落在了人民法院。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离婚纠纷案件的数目大幅上升,矛盾日益复杂。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如果法官在办理这类案件时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审慎处理,那么将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仅能够化解当事人的家庭矛盾,同时也能够提升法律的社会效果。  

  3月26日,我参与调撤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党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张某离婚。经过询问,法官了解到党某与张某结婚四年,育有一子,并抚养党某与前夫一子党某某。二人通过共同努力开了一家童装店,购买了小轿车,完全摆脱了过去负债的情况。究竟是什么原因致使这一对恩爱夫妻要离婚呢?此案开庭前,我随同法官了,来到当事人家中走访,刚进门就听到二人的争吵声。我们了解到,二人并无大的矛盾,只是在教育党某某的问题上,因张某对这个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有吼骂情形,致使正处于青春叛逆期的党某某几次离家出走,性情发生了恶性变化,二人因此事经常争吵,党某担心长期这样会影响孩子成长,遂决定与张某离婚。  

  考虑到二人的家庭情况,法官认为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不宜离婚,于是给予双方一段时间冷静思考,暂不开庭,却不料双方争吵的更厉害,党某因气愤跑到法院要求立刻判决离婚。在此情形下我们再次来到当事人家中并联系到双方父母一同进行调解工作。在劝说下两人不再争吵,但张某在对待党某某教育问题上仍然态度强硬,拒不认错,使调解工作陷入僵局。此案开庭审理后,考虑判决不准离婚可能导致二人及家庭受到重创,法官庭后再次到张某家做调解工作,经过耐心劝说,最终张某写了保证书,保证对党某某不打不骂,好好教育,党某也因此谅解了张某,二人和好。  

  案后,党某向法官表示,如果真的判决离婚,因为没有收入,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抚养党某某。对小儿子也会怀着一辈子的内疚,父母更没办法赡养。古训道:“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夫妻关系的存续,不仅是两个人的事,更涉及到父母的赡养,孩子的成长,融洽的夫妻关系能够组建和睦的家庭。此案中法官考虑到夫妻感情尚存,针对双方的矛盾,多次进入当事人家中调解,最终促进双方和好,使得受伤的家庭又回归温暖,夫妻双方对法官多次进家门调解的敬业精神表示崇高的敬意与感谢。此案也给予我们警示,对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谨慎的处理不仅仅是挽回一段婚姻或解决一个家庭矛盾那样简单,处理不好可能带给当事人一生的阴影与伤痛,尤其是对于特殊家庭来说,更是会涉及到老无所养,幼无所育,影响社会和谐。因此,法官在处理婚姻家庭案件时须格外审慎,更要练就能够重圆破镜的本领。

(作者单位:新疆兵团奇台垦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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