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边界难分清 邻里之间大打出手
绥德法官现场调解解心结
2012-03-30 15:02:44 | 来源:中国法院网陕西频道 | 作者:马腾
  3月27日,原告刘飞(化名)的妻子来到陕西省绥德县人民法院,满意地领取了民事调解书和1800元赔偿款,一起相邻关系引发的纠纷在法院主持下成功调解处理。

  2012年2月14日,绥德法院受理了原告刘飞与被告吴波(化名)相邻关系纠纷一案。该案原、被告系同村组村民,因原告住宅门口的出路与被告的承包地相邻,双方因边界问题引发了矛盾。被告吴波遂用铲车将原告家的厕所推倒,自来水管道挖断,成材树木推倒。原告去找被告理论时双方发生口角并发生冲突,后经派出所干警到场双方才停止了打斗。在派出所,刘飞要求吴波赔偿自己的损失,经派出所调解无果后,刘飞便一纸诉状将吴波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吴波将原告家的出路、厕所、自来水管道恢复原状并赔偿推倒树木的经济损失。

  办案法官一方面和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做好安抚工作,避免冲突进一步恶化,一方面安排好时间准备到现场开庭。

  3月26日,办案人员与原、被告双方如期来到了事发现场。办案法官首先对铲车铲过的土地、推倒的厕所、推断的树木、以及原告家原来水管线路的方位进行了勘察,并让双方当事人逐一确认。为了进一步查明事实,也便于案件的调解工作的开展,办案法官又找到了该村村主任。在村主任家中,法官掌握了案件的更多情况,然后耐心听取了双方的倾诉,经过充分的思想沟通,原、被告都同意在法院主持下调解处理双方纠纷。

  于是,办案法官开始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从双方的合理利益和维护和睦的邻里关系出发,释法析理,帮助双方寻求都能接受的解决纠纷方案。到场旁听的群众也连连点头称是。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双方均同意将原告恢复原状的诉求以折价赔偿款的方式履行,避免了履行过程中二次引发争议。被告同时承诺在3月27日领取法院民事调解书时即履行赔偿义务。

  在办案人员即将离开的时候,双方当事人和旁听的村民纷纷说:“今天法院来处理这件案子,法官做了这么多工作,让我们都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邻里之间发生了矛盾,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切不能冲动乱来,让问题越来越严重,要相信法院一定能将矛盾处理好!”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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