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法官千里奔波人文执法感化“不孝子”
2012-03-30 14:58:27 | 来源:中国法院网陕西频道 | 作者:黄强 阮斌
3月27日,刚从河南郑州返回的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棕溪法庭的执行法官,不顾舟车劳顿,直奔棕溪镇姚沟村卫生室,将5000元执行款送到一起赡养案件的执行申请人李明宏老人手中。老人激动地说:“你们送来的是救命钱啊,谢谢,谢谢!”……
69岁的老人李明宏膝下有一子一女。多年来,因家务琐事李明宏与子女关系不和,积怨颇深。子女对其生活不闻不问,李明宏的基本生活没有保障。无奈之下,李明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儿子李波和女儿李红承担赡养义务。棕溪法庭对该案及时进行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李波、李红每月共支付老人生活费300元;李明宏的医疗费用按实际支出由李波、李红均担。
2012年1月19日,李明宏老人生病需住院治疗,因无钱负担医疗费,且李波、李红亦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李明宏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受案后,承办法官查明,被执行人李波在河南省郑州市一公司打工,被执行人李红也在外地打工,但下落不明。针对这一情况,承办法官向院领导汇报后,研究制定执行方案,连夜赶往郑州找到被执行人李波,要求其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李波态度恶劣,百般抵赖,既不愿意承担赡养义务又拒绝给付医疗费。执行法官语重心长地对被执行人李波说:“羊羔跪乳,乌鸦反哺。父母含辛茹苦地将你养大成人,不知要花费多少心血,付出多少精力。如今他们老了,你就必须承担起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这些义不容辞的责任。”
最后,在执行法官耐心的批评教育和思想疏导下,被执行人李波惭愧万分,表示已经认识到错误,当即将赡养费和医疗费5000元交给执行法官,并保证以后积极履行赡养义务,关心老人善待老人,报答养育之恩。
69岁的老人李明宏膝下有一子一女。多年来,因家务琐事李明宏与子女关系不和,积怨颇深。子女对其生活不闻不问,李明宏的基本生活没有保障。无奈之下,李明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儿子李波和女儿李红承担赡养义务。棕溪法庭对该案及时进行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李波、李红每月共支付老人生活费300元;李明宏的医疗费用按实际支出由李波、李红均担。
2012年1月19日,李明宏老人生病需住院治疗,因无钱负担医疗费,且李波、李红亦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李明宏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受案后,承办法官查明,被执行人李波在河南省郑州市一公司打工,被执行人李红也在外地打工,但下落不明。针对这一情况,承办法官向院领导汇报后,研究制定执行方案,连夜赶往郑州找到被执行人李波,要求其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李波态度恶劣,百般抵赖,既不愿意承担赡养义务又拒绝给付医疗费。执行法官语重心长地对被执行人李波说:“羊羔跪乳,乌鸦反哺。父母含辛茹苦地将你养大成人,不知要花费多少心血,付出多少精力。如今他们老了,你就必须承担起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这些义不容辞的责任。”
最后,在执行法官耐心的批评教育和思想疏导下,被执行人李波惭愧万分,表示已经认识到错误,当即将赡养费和医疗费5000元交给执行法官,并保证以后积极履行赡养义务,关心老人善待老人,报答养育之恩。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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