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法院专业陪审“四失”青少年案件
2012-03-30 14:02:15
中国法院网讯 (钟宜华 李艳云) 日前,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针对“失业、失足、失学、失亲”青少年案件特点,在青少年审判工作中实行专业陪审员模式,在换届选任的40名人民陪审员中,有3名来自县关工委老干部作为此类案件合议庭的固定陪审员。
专业陪审员具有多年的政法工作经验,法律知识娴熟,了解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心从教,语言表达有亲和力和感染力,他们参与涉“失业、失足、失学、失亲”青少年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注重对青少年逐层深入地心理疏导,寓教于审,注重感化,惩教结合,对法官主导式的教育内容从不同角度加以补充,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
此外,专业陪审员还延伸审判职能,增强工作效果,对“四失”青少年跟踪服务,案后回访当事人,结合本职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和有关单位落实缓刑犯未成年人帮教措施,在履行监护人职责、家访、考察、社区矫正等方面做出各种有益尝试。
专业陪审员具有多年的政法工作经验,法律知识娴熟,了解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心从教,语言表达有亲和力和感染力,他们参与涉“失业、失足、失学、失亲”青少年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注重对青少年逐层深入地心理疏导,寓教于审,注重感化,惩教结合,对法官主导式的教育内容从不同角度加以补充,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
此外,专业陪审员还延伸审判职能,增强工作效果,对“四失”青少年跟踪服务,案后回访当事人,结合本职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和有关单位落实缓刑犯未成年人帮教措施,在履行监护人职责、家访、考察、社区矫正等方面做出各种有益尝试。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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