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法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引入心理辅导
2012-03-22 14:30:33 | 来源:中国法院网福建频道 | 作者:严淑珍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逐渐摸索出,对在父母离异、单亲家庭、家庭暴力环境中成长的,或者心理扭曲、情绪不稳定的未成年被告人予以心理辅导,能够帮助未成年被告人弥补心理缺陷,取得更好的效果。
2010年,龙文法院投入30万元建设专门的少年科技法庭和心理辅导室,作为少年审判和社区矫正的前沿基地。审判法庭独特的设计营造了司法人性化的审理气氛,减轻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压力。
为进一步发挥审判优势和矫正效果,龙文法院尝试将心理辅导引入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在开庭前,经办法官及时邀请心理咨询师一同前往漳州市第一看守所会见未成年被告人。心理专家在了解了成长经历、心理特点后,通过庭前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疏导,消除了他内心压力和抵触情绪,帮助其认识犯罪的危害,树立改过自新的勇气和信心,为接下来开庭审理中黄志森的认罪、悔罪打下了良好基础。通过引入心理辅导机制,帮助未成年被告人缓解心理压力,舒缓紧张情绪,让他们人从心理上认同法院的判决,服判息诉,同时引导和教育他们彻底改正不良品行,重塑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实现最佳的审判效果。
为进一步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模式,龙文法院还选派三名少年法庭女法官参加心理咨询师资格培训,力求在少年审判过程中引入心理疏导机制,将心理咨询与审判过程相结合,帮助更多的犯罪未成年人实现心理矫正,重树生活信心,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10年,龙文法院投入30万元建设专门的少年科技法庭和心理辅导室,作为少年审判和社区矫正的前沿基地。审判法庭独特的设计营造了司法人性化的审理气氛,减轻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压力。
为进一步发挥审判优势和矫正效果,龙文法院尝试将心理辅导引入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在开庭前,经办法官及时邀请心理咨询师一同前往漳州市第一看守所会见未成年被告人。心理专家在了解了成长经历、心理特点后,通过庭前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疏导,消除了他内心压力和抵触情绪,帮助其认识犯罪的危害,树立改过自新的勇气和信心,为接下来开庭审理中黄志森的认罪、悔罪打下了良好基础。通过引入心理辅导机制,帮助未成年被告人缓解心理压力,舒缓紧张情绪,让他们人从心理上认同法院的判决,服判息诉,同时引导和教育他们彻底改正不良品行,重塑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实现最佳的审判效果。
为进一步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模式,龙文法院还选派三名少年法庭女法官参加心理咨询师资格培训,力求在少年审判过程中引入心理疏导机制,将心理咨询与审判过程相结合,帮助更多的犯罪未成年人实现心理矫正,重树生活信心,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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