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六化”促廉洁 实现十二年无违纪
2012-03-21 15:02:46 | 来源:中国法院网重庆频道 | 作者:陈华东
近年来,重庆市梁平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积极寻找廉政文化与反腐倡廉教育的切入点和结合点,通过“六化”助推廉政文化建设的拓展空间,围绕“廉”字做文章,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阵地建设,使法院的反腐倡廉工作得以扎实开展,已连续十二年无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教育“全员化”。梁平法院突出抓好干警的思想道德教育,结合司法和兴“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及“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活动,以上廉政党课、观廉政图展、发送提醒短信、宣传勤廉模范等多种形式,提高干警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素质。
预警“常态化”。逢会必讲廉政已是该院一项传统,廉政建设也成为该院的一项日常性工作。利用全院干警大会、新任干部集体谈话等机会,多渠道、多视角地开展廉政教育,避免干警的不廉行为,时时提醒干警思想意识不能出问题。
制度“规范化”。今年,该院相继修订了各项规章制度等一系列文件,并制定廉政文件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推进措施,建立健全干警积极参与的廉政文化建设机制,搭建起审判、执行、政务等廉政信息为一体的智能化平台。
监督“多元化”。做到对所有案件从“进口”(立案)到“出口”(结案、执行、信访)每个环节进行不间断地跟踪监督,以提高司法透明度,促进司法公正高效。同时进一步对重点岗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进行重点监督。将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结合起来;发挥廉政监察员、特邀审判监督员、人民陪审员“三员”的作用,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责任“明细化”。院党组高度重视廉政建设,把廉政建设当做“一把手”工程来抓,将廉政文化纳入领导干部和每位干警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使反腐倡廉总体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做到将责任细化到人、具体到事。
学习“系统化”。各部门利用每周五下午学习时间,组织干警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办法》、《法官行为规范》、“五个严禁”、“四个一律”等规定以及司法公开等系列文件,进一步提高干警的廉政意识。同时,将有关廉政规定公布在局域网内,让干警经常自觉对照学习,变他律为自律,使自律成习惯。
教育“全员化”。梁平法院突出抓好干警的思想道德教育,结合司法和兴“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及“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活动,以上廉政党课、观廉政图展、发送提醒短信、宣传勤廉模范等多种形式,提高干警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素质。
预警“常态化”。逢会必讲廉政已是该院一项传统,廉政建设也成为该院的一项日常性工作。利用全院干警大会、新任干部集体谈话等机会,多渠道、多视角地开展廉政教育,避免干警的不廉行为,时时提醒干警思想意识不能出问题。
制度“规范化”。今年,该院相继修订了各项规章制度等一系列文件,并制定廉政文件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推进措施,建立健全干警积极参与的廉政文化建设机制,搭建起审判、执行、政务等廉政信息为一体的智能化平台。
监督“多元化”。做到对所有案件从“进口”(立案)到“出口”(结案、执行、信访)每个环节进行不间断地跟踪监督,以提高司法透明度,促进司法公正高效。同时进一步对重点岗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进行重点监督。将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结合起来;发挥廉政监察员、特邀审判监督员、人民陪审员“三员”的作用,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责任“明细化”。院党组高度重视廉政建设,把廉政建设当做“一把手”工程来抓,将廉政文化纳入领导干部和每位干警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使反腐倡廉总体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做到将责任细化到人、具体到事。
学习“系统化”。各部门利用每周五下午学习时间,组织干警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办法》、《法官行为规范》、“五个严禁”、“四个一律”等规定以及司法公开等系列文件,进一步提高干警的廉政意识。同时,将有关廉政规定公布在局域网内,让干警经常自觉对照学习,变他律为自律,使自律成习惯。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