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中院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工作
2012-03-20 11:25:22 | 来源:中国法院网南宁频道 | 作者:邓文婷
  3月16日下午,广西南宁市中院立即召开全市法院电视电话会议,迅速传达上级法院关于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的相关指示,并部署学习传达“两会”精神的相关工作。

  对全市法院如何学习贯彻“两会”精神,该院院长周腾提出了四项要求:一是全市法院要积极响应上级的工作部署和关于学习贯彻“两会”精神的号召,通过自学、组织讨论、座谈、交流、宣讲等各种形式,使广大干警全面、充分掌握两会精神,提高工作的自觉性。各基层法院和中院机关还要及时报送学习的相关情况,以便及时总结和检查学习的成效;二是要及时对照上级党委、上级法院有关领导关于学习贯彻“两会”精神的重要指示,对照检查两级法院年初作出的工作计划,及时调整其中与“两会”精神及上级要求不相符合的地方,使工作更有针对性;三是要针对“两会”通过的决议尤其是《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决议案,将其学习贯彻落实到审判工作中。组织广大刑事法官系统的进行学习消化,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把人大会修改法律的议案到工厂、机关、学校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认知度;四是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的联系机制,提高审判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要进一步完善向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通报反馈社会关注案件的机制,通过建立定期通报热点、重点、焦点案件,消除人们对法院工作的合理怀疑。要结合开展“阳光司法”活动有计划在两级法院组织“法院开放日”活动,使人民群众能够近距离和人民法官接触、交流,了解审判工作的基本流程,拉近人民法官与人民群众的距离。要在开展重点、难点和社会关注案件的审理执行工作以及开展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实地监督、检查和指导,听取他们的意见,及时将好的建议和意见落实到法院的工作实践当中。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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