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面“特殊”锦旗背后的八次跨省执行
2012-03-19 16:47:0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维
“我说不出来什么其他啥子话,只晓得很感谢你们!”多么朴实的语言。日前,在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邻水县高滩镇马鹿村村民陈英拄着拐杖和女儿阳碧为邻水县法院送来绣有“不辞辛劳爱百姓,执法为民暖人心”和“不辞劳苦心系百姓,执法为民排忧解难”的两面锦旗。法官接过这两面“特殊”的锦旗,看到陈英已是热泪盈眶。
一个案件,两面锦旗?鲜为所见,这背后究竟隐藏有什么故事呢?
飞来横祸陷困境
故事还得从头说起。原来63岁的陈英在2010年4月13日中午,从邻水县高滩镇赶场回家途中,当走到省道218线高滩镇127靶场外路段时,被后面冲来的一辆大货车撞到在路边的农田里。事故发生后,大货车司机启兵立即将其送往邻水县人民医院抢救。同日,邻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大货车司机启兵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陈英由于伤情严重,遂转入西南医院住院治疗,但要交4万元住院费。先前在邻水医院已经用去3万余元,除去肇事司机启兵预先只垫付了3377.4元,不但早已用光家里积蓄,还向亲戚借了20000元,再交4万元,这对于在农村的贫穷家庭如天文数字。找肇事司机启兵,他也不理。不治吧,一家人以后还得靠陈英病愈后洗衣做饭;治吧,钱从何来?先前借的钱还未还,很多人都不愿意再借给她,们怎么办???一家人心急如焚。最后,女儿阳碧向亲戚表态,约定时间,就是砸锅卖铁也要还。治病如救火。亲戚感动了,终于借钱给陈英缴了住院费。
2010年10月21日陈英出院,经鉴定为八级伤残。多次联系肇事司机启兵,其不但不理,后来连电话也不接了。
陈英在无奈之下,于2010年12月10日将启兵和其驾驶肇事车辆所属的重庆心诚物流公司一起告上法庭。邻水县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启兵、重庆心诚物流公司赔偿原告陈英医疗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97939.18元。
八次跨省终执行
判决生效后,二被告拒不执行。于是211年2月18日,陈英申请邻水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启兵、重庆心诚物流公司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立案后,3月8日,邻水法院执行局法官为此案第一次跨省奔赴重庆查询。经多方查找,终于查明被执行人启兵住所地和财产所在地均在重庆市渝北区管辖范围内、被执行人重庆心诚物流公司住所地和财产所在地均在重庆市双桥区管辖范围内,遂分别致函渝北区法院、双桥区法院委托执行。执行过程中,邻水县法院多次向受托法院去函、去电,询问执行进展情况,并随时与当地承办法官保持联系,了解执行动态。同时,执行局保持定期向申请人通告执行进度和被执行人的意见,让申请执行人了解执行情况。9月26日渝北区法院复函“未查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建议终止或者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将结果告诉陈英后,陈英一家人几乎陷入绝望。背负巨额债务让一家人在亲戚、邻居面前无法抬头。看到眼里,急在心里,邻水法院执行局局长张斌立即将情况向院长滕明杰汇报。院长滕明杰高度重视此案,要求加大力度,成立专案组尽快办理此案。
2011年10月27日,执行局局长张斌亲自带队奔赴重庆双桥区,这已是此案第二次跨省查询。此次查询到重庆心诚物流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及股东注册情况。
2011年10月29日执行法官再赴重庆查询各股东的银行信息,现公司已迁至永川区。在银行查询到其账面余额共计不足五千元,这让执行陷入僵局。
2011年11月29日,专案组第四次跨省奔赴重庆,查询到7000余元。可这仍然是杯水车薪,执行再次搁浅。
申请人陈英再次遭到沉重打击,承诺还钱的时限一天天逼近,该怎么办?陈英只有多次找到邻水县法院要求想办法解决。年关逼近,如何是好?再执行不到位,当事人怎么过年?邻水法院决定一边给予陈英执行救助金外,一边加紧执行。
2012年1月19日,专案组“五次跨省”奔赴重庆,查询并冻结被执行人12万元,终于让悬着的石头着了地。
2012年2月8日,专案组“六次跨省” 奔赴重庆永川区,重庆心诚物流公司公司负责人表示愿意赔偿,只是目前公司有困难,希望能分期付款。
执行法官趁热打铁,2月10日“七次跨省”到重庆组织当事人和解。功夫不负有心人,终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重庆心诚物流公司当场支付给陈英2万元,余款于2月14日前支付完毕。
2月14日执行法官“八次跨省”到重庆,陈英终于领到了最后一笔执行款7.5万元,并明确表示放弃共计97939.18元赔偿款的其余部分。
“一案两旗”警民亲
至此,该案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陈英收到赔偿款后非常满意,母女二人感激至极,分别做了一面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以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感谢。多么深厚而朴素的真挚之情啊!这就是“一个案件两面锦旗”的特殊含义。尽管故事一波三折,但法官心系群众、一心为民的感情始终不会变,老百姓对干警的感激之情不会变。“特殊”的两面锦旗上一针一线地编织着一曲和谐的警民亲之歌。
注:以上涉案当事人均系化名
一个案件,两面锦旗?鲜为所见,这背后究竟隐藏有什么故事呢?
飞来横祸陷困境
故事还得从头说起。原来63岁的陈英在2010年4月13日中午,从邻水县高滩镇赶场回家途中,当走到省道218线高滩镇127靶场外路段时,被后面冲来的一辆大货车撞到在路边的农田里。事故发生后,大货车司机启兵立即将其送往邻水县人民医院抢救。同日,邻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大货车司机启兵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陈英由于伤情严重,遂转入西南医院住院治疗,但要交4万元住院费。先前在邻水医院已经用去3万余元,除去肇事司机启兵预先只垫付了3377.4元,不但早已用光家里积蓄,还向亲戚借了20000元,再交4万元,这对于在农村的贫穷家庭如天文数字。找肇事司机启兵,他也不理。不治吧,一家人以后还得靠陈英病愈后洗衣做饭;治吧,钱从何来?先前借的钱还未还,很多人都不愿意再借给她,们怎么办???一家人心急如焚。最后,女儿阳碧向亲戚表态,约定时间,就是砸锅卖铁也要还。治病如救火。亲戚感动了,终于借钱给陈英缴了住院费。
2010年10月21日陈英出院,经鉴定为八级伤残。多次联系肇事司机启兵,其不但不理,后来连电话也不接了。
陈英在无奈之下,于2010年12月10日将启兵和其驾驶肇事车辆所属的重庆心诚物流公司一起告上法庭。邻水县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启兵、重庆心诚物流公司赔偿原告陈英医疗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97939.18元。
八次跨省终执行
判决生效后,二被告拒不执行。于是211年2月18日,陈英申请邻水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启兵、重庆心诚物流公司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立案后,3月8日,邻水法院执行局法官为此案第一次跨省奔赴重庆查询。经多方查找,终于查明被执行人启兵住所地和财产所在地均在重庆市渝北区管辖范围内、被执行人重庆心诚物流公司住所地和财产所在地均在重庆市双桥区管辖范围内,遂分别致函渝北区法院、双桥区法院委托执行。执行过程中,邻水县法院多次向受托法院去函、去电,询问执行进展情况,并随时与当地承办法官保持联系,了解执行动态。同时,执行局保持定期向申请人通告执行进度和被执行人的意见,让申请执行人了解执行情况。9月26日渝北区法院复函“未查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建议终止或者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将结果告诉陈英后,陈英一家人几乎陷入绝望。背负巨额债务让一家人在亲戚、邻居面前无法抬头。看到眼里,急在心里,邻水法院执行局局长张斌立即将情况向院长滕明杰汇报。院长滕明杰高度重视此案,要求加大力度,成立专案组尽快办理此案。
2011年10月27日,执行局局长张斌亲自带队奔赴重庆双桥区,这已是此案第二次跨省查询。此次查询到重庆心诚物流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及股东注册情况。
2011年10月29日执行法官再赴重庆查询各股东的银行信息,现公司已迁至永川区。在银行查询到其账面余额共计不足五千元,这让执行陷入僵局。
2011年11月29日,专案组第四次跨省奔赴重庆,查询到7000余元。可这仍然是杯水车薪,执行再次搁浅。
申请人陈英再次遭到沉重打击,承诺还钱的时限一天天逼近,该怎么办?陈英只有多次找到邻水县法院要求想办法解决。年关逼近,如何是好?再执行不到位,当事人怎么过年?邻水法院决定一边给予陈英执行救助金外,一边加紧执行。
2012年1月19日,专案组“五次跨省”奔赴重庆,查询并冻结被执行人12万元,终于让悬着的石头着了地。
2012年2月8日,专案组“六次跨省” 奔赴重庆永川区,重庆心诚物流公司公司负责人表示愿意赔偿,只是目前公司有困难,希望能分期付款。
执行法官趁热打铁,2月10日“七次跨省”到重庆组织当事人和解。功夫不负有心人,终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重庆心诚物流公司当场支付给陈英2万元,余款于2月14日前支付完毕。
2月14日执行法官“八次跨省”到重庆,陈英终于领到了最后一笔执行款7.5万元,并明确表示放弃共计97939.18元赔偿款的其余部分。
“一案两旗”警民亲
至此,该案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陈英收到赔偿款后非常满意,母女二人感激至极,分别做了一面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以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感谢。多么深厚而朴素的真挚之情啊!这就是“一个案件两面锦旗”的特殊含义。尽管故事一波三折,但法官心系群众、一心为民的感情始终不会变,老百姓对干警的感激之情不会变。“特殊”的两面锦旗上一针一线地编织着一曲和谐的警民亲之歌。
注:以上涉案当事人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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