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法院巧划征迁补偿款 40多位债权人喜领欠款
2012-03-16 16:41:45 | 来源:中国法院网福建频道 | 作者:尤燕玲
  3月13日上午,在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执行局现场向同一债务人的40多位债权人兑现近130万元执行案款,现场兑现金额单笔最多近13万元,最少几百元。

  据悉,这些债权人的共同债务人是晋江市鞋业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吴某,由于经营不善吴某欠下44家单位和个人,共计430多万元债务。

  “终于有钱拿了,还以为这笔债再也拿不回来”债权人黄先生展示借据,兴奋的排队等待签名领钱。自2008年,吴某欠下巨额债务后长期逃匿失踪,而鞋业有限公司也早已停产倒闭,仅有的一处厂房也因地处郊区,多次拍卖以流拍告终,致使系列案件执行受阻。

  2011年,在得知吴某厂房被列入晋江市城市建设拆迁补偿范围内,并可获得近180万元补偿款后,晋江法院及时做出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第一时间送达相关项目指挥部,要求协助补偿款的划扣。但是,被执行人吴某得知拆迁补偿事之后,回到老家却拒签拆迁协议,吴某认为,拆迁款是他东山再起的唯一资本,不愿配合拆迁,晋江法院主动联合有关拆迁部门多次与吴某协调,最终吴某表示同意拆迁,但前提是补偿必须用于了结其所欠债务。

  吴某系列案件,涉案数额达,申请人数多,晋江法院在依法扣划补偿款后,经研究决定做出相应分配方案,其中某银行支行优先受偿50万元,而剩余130万元,依本金数额比例均分给其他43位债权人。

  晋江法院巧妙结合城市建设执结案件,既服务于城市发展建设,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树立了“和谐征迁”、“和谐执行”的新蓝本。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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