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中院规范司法巡查加强内部监督
2012-03-16 16:20:18 | 来源:中国法院网吉林频道 | 作者:马玉娟
  为贯彻落实最高院《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工作暂行规定》,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司法巡查工作,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成立了司法巡查工作组,出台了《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分院司法巡查工作实施细则》。

  该《细则》共十四条,明确了开展司法巡查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范围和对象、工作原则、组织领导、工作方式、工作内容及程序,规定了司法巡查工作人员和被巡查对象的工作纪律。司法巡查结果还将作为对基层法院及其班子成员进行考核评价、表彰奖励、职级晋升、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同时将巡查结果向当地党委进行反馈。

  实行“五步工作法”巡查模式:“听”,即听取汇报、列席会议;“查”,即明察暗访、查阅资料;“谈”,即个别谈话、座谈讨论;“访”,即走访有关部门、回访当事人;“评”,即民主测评。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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