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雨无声
2012-03-16 14:03:4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程安营
  有一起离婚纠纷,一直让我记忆犹新。

  原告有一个3岁的女儿,为了生活琐事要求与丈夫离婚,记得刚到法庭的时候,她一脸的委屈,她说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就盼望能早一点儿离婚。

  我询问了她一些相关的情况,发给她相应的法律手续,并告知了她一些注意事项。最重要的,就是把举证通知书详细地读给她听,农民的举证意识不强,必须反复向她强调举证的重要。有很多案件,在农村,当事人总是以为,只要法院立了案,就归法院管了,就有法律来为自己主持公道了,有的干脆回家无声无息地等待法院的判决。

  我问她丈夫在哪里,她说外出打工了,不知道具体地点。孩子随着爷爷和奶奶生活,她一个人就这样一直在娘家呆着。

  考虑到原告离婚因琐事而起,我试图调解他们和好,但是无奈,被告的父母不配合工作,坚称儿子外出,不知在哪里,也没有联系方式。我只好又传唤原告到法庭,告诉她送达的难处,我建议她在征求村级组织的意见后,利用公告的方法进行送达。她满脸的疑惑,说手续送给他父母不就行了,为什么还要那么麻烦。我说这是离婚案件,牵涉到身份关系,况且他家里人也明确表示无法联系到他。

  接下来的日子,原告犹豫不决,在和母亲协商之后,她再次到法庭找我,问我公告能不能判决离婚,我说离婚要看证据,案件还没有开庭,不会告诉她结果。她说她咨询了律师,律师说可以离,但要多花些钱。我劝她最好找一个正规的律师。

  又过了几天,原告来撤诉,说自己不告了,说法律不是她所想像的那个样子,离婚的事以后再说。我接收了她的申请,并告诉她依法还要退一半的诉讼费用。

  两天之后,原告拿到了民事裁定书和退费表,由于我们这里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所有的手续都要经过政府的核算中心,而该中心又有严格的程序要求,效率慢一些,为了方便,我告诉她可以帮她先把需要签的字都办好,然后再打电话通知她,她欣然同意。

  接下来,由于忙于其它案件,我竟然把这件事给搁置了起来。

  有一次整理材料,我忽然在文件夹里发现了那张早已签好的表格,就赶紧给原告打电话,让她按规定的时间来退费。

  记得那是一个雨天,在下乡的途中,我收到了原告的一条短信。她说钱已经退了,向我表示感谢。当时,一种愧疚感涌上心头,由于自己的疏忽,让她等了许久,我只好在回复中向她致歉。车窗外,无声的细雨,爬满了玻璃,也湿润了我的心,我知道那是在告诫我,在以后的工作中,无论什么时候,都应该尽职尽责,不为别的,只为赢得那一份信任与尊重。

(作者单位: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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