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不应当扭曲
2012-03-15 13:56:1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建莉
  我是郑州市上街区妇联的工作人员,在没有成为陪审员之前,每年接待的家庭暴力纠纷在十起左右,看到那些遍体鳞伤、失声痛哭前来寻求帮助的妇女同胞们,心里也随着隐隐作痛,不是万不得已,没有哪一个女人会如此歇斯底里的找我们帮忙。

  作为一名妇女同志,对她们的伤痛,我想要竭尽全力去帮助她们,可似乎自己的力量又很有限,先去家庭进行调解,然后再协调居委会、办事处、公安、法院等部门参与到工作中。每一次家暴的处理,自己做了很多工作,又好像什么都没有做。

  上街区法院在向社会招录人民陪审员时,我积极报名,通过各种程序的测试,有幸被选为人民陪审员。在人大常委会的任命仪式上,拿着任命书,我深深地感觉到了自己所承担的责任,这就是我以后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平台。暗下决心,要将人民陪审员工作和妇联工作有效结合起来。

  怀着对法院工作美好的期待,我走上了陪审员的工作岗位,并参与审理了很多家庭纠纷案件。站在不同的角度看待夫妻之间的纠纷,会有不同的认识,但有一点是共同的,无论什么情况下,家庭暴力都应当被制止。以前在妇联工作时候,每当有人前来投诉,我都会义愤填膺。对哭诉表示出极大的同情。在庭审上,我看到了更多夫妻生活的真实内幕,每一对产生家庭纠纷的夫妻都有着不同的故事,这些故事里饱含着人间的冷与暖。

  参加庭审多了,看到法官们和当事人侃侃而谈,巧妙运用调解艺术,耳濡目染,我也渐渐地掌握了一些调解方法。回到妇联工作时候,面对前来投诉的当事人,我不再一味地受投诉人的情绪左右,而是象法官一样,倒上一杯水,耐心地听着当事人的诉说。等一切委屈都道尽的时候,我再和当事人一起找原因,分析自己和对方,找出造成家庭纠纷的症结所在,在以后的生活中尽力弥补缺陷,回避矛盾。对于那些有家暴的纠纷,我一定要找到当事人的另一方,告诉他,爱不应当扭曲,家庭暴力只会造成更大的伤害。

  在妇联接待的投诉中,大部分人经过我们的劝和,双方重归于好,而另一部分则必须动用法律的武器才能保护自己。一些妇女同志为了顾及面子,不敢前往法院诉讼,也有些是因为不懂得法律,不知道怎样来保护自己。这时候,陪审员身份就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我向她们讲解法律的规定和庭审程序,为她们树立坚定的信念,帮助走出生活的阴霾。

  我的陪审员身份也给那些实施家暴者带来了震慑作用,以往他们把我当成一名妇联工作人员看待,现在因为陪审员的身份,又多了一层敬畏。制止家暴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参与,单纯的依靠某一个机关,力量很有限。妇联如果被当作制止家暴的社会机构,那么法院则代表着国家的法律机关,只有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法律的强有力保障,那些受伤的身体和心灵,才能得到关爱,施暴者才会放下手中的棍棒。

(笔者系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陪审员)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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