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柔情解开66岁老人与83岁母亲心结
2012-03-15 14:35:17 | 来源:中国法院网宿迁频道 | 作者:丁立 宋妍
  “谢谢法官,养父母是应该的。我今年66岁了,腿脚不好,只能靠卖饼赚点小钱了,我会尽力给的,谢谢法官体谅我。”马某眼里含泪,颤巍巍地边走边说。日前,被执行人马某将靠卖大饼赚得的几百枚一角、五角、一元的硬币交到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总计360元。

  申请人马罗氏(1929年生)与被执行人马某赡养纠纷一案,2008年4月16日经法院判决,被执行人马某承担申请人马罗氏生活费用每月60元,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在执行初期,被执行人马某对执行员有抵触心理,考虑到赡养费案件执行是持久战,必须使得马某心服口服,主动履行义务,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将会为后续执行带来阻力。于是,执行员多次登门,做马某思想工作,并结合典型案例向其宣传以孝为先的优良传统。最后,马某终于被打动,主动履行赡养义务。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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