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阳:刑事审判“三同步”实现“全程留痕”
2012-03-09 14:31:09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黄元毅 卢芯
为进一步落实阳光司法、规范庭审行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提高审判工作信息化水平,广西田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按照上级法院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的“三同步”工作。从2011年6月初截止今日,刑事审判庭的全部案件均实现庭审“三同步”。
2011年6月初,田阳县人民法院标准型科技法庭建成并投入使用,该科技法庭可以实现证据展示、4个摄像头全方位同步录音录像记录、远程开庭等3大功能。刑事审判庭要求每个案件在开庭过程中,将书记员电脑录入的庭审记录,同步显示在公诉人、辩护人和审判人员以及面向旁听席安装的显示屏中,确保当事人实时核阅庭审记录。庭审中实时、准确地记录庭审情况,对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对记录提出的异议,在征得法官同意后即时修改。整个庭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并保存至服务器,以便随时查询、回放庭审过程,实现了规范法官开庭行为和即时监督的效果,在庭审过后,当事人还可以到法院查阅、回放案件庭审过程。证据通过多媒体全面公开展示,更好的进行举证质证。
这一做法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了法院司法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维护了司法形象和权威,同时也提升了法官素质和庭审驾驭水平,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11年6月初,田阳县人民法院标准型科技法庭建成并投入使用,该科技法庭可以实现证据展示、4个摄像头全方位同步录音录像记录、远程开庭等3大功能。刑事审判庭要求每个案件在开庭过程中,将书记员电脑录入的庭审记录,同步显示在公诉人、辩护人和审判人员以及面向旁听席安装的显示屏中,确保当事人实时核阅庭审记录。庭审中实时、准确地记录庭审情况,对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对记录提出的异议,在征得法官同意后即时修改。整个庭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并保存至服务器,以便随时查询、回放庭审过程,实现了规范法官开庭行为和即时监督的效果,在庭审过后,当事人还可以到法院查阅、回放案件庭审过程。证据通过多媒体全面公开展示,更好的进行举证质证。
这一做法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了法院司法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维护了司法形象和权威,同时也提升了法官素质和庭审驾驭水平,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