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法院阳光执行显成效和解率达100%
2012-03-06 11:41:30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黄梦定
  据统计,今年1至2月份,广西凤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的执结率为100%,和解率为100%,执行到位率为100%,实现了执行工作的开门红。

  加强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凤山法院在案件立案后及时向其送达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告知书,告知其有义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以及如果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的法律后果,让其对案件执行结果有合理预期,消除对法院执行工作可能产生的误解;也有助于让申请执行人主动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避免法院孤军作战。

  凤山法院将案件未能执结的原因以及执行案件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拟采取的执行措施等及时告知申请执行人,并听取申请人对案件的意见,最大限度的得到申请执行人的理解与支持。对一些敏感的执行案件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现场监督见证,并让媒体现场拍摄见证执行过程,真正做到阳光执行。

  对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该院须及时向申请执行人告知财产查控的形式、日期、价值等情况,对执行到位的执行款,执行法院应当在执行款到帐后2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执行人前来领取,若却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领取执行款的,须由承办人出具书面理由备查。

  提高评估拍卖透明度。为了规范评估、拍卖工作,该院把对外委托评估拍卖工作全部移交行装科负责,实行执行权与评估拍卖委托权的分离,严格按照规定在网上以摇号的方式随机选定评估机构,从而避免暗箱操作,提高委托的透明度。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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