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老师的陪审情结
2012-03-05 16:21:0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周万春
  桑湻,江苏省淮安市第十中学的一名老教师,从事教学工作30多年,2005年被淮安市清河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清河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2010年再次连任,同年被江苏省高院表彰为“全省优秀人民陪审员”。

  “我做人民陪审员是由人大常委会任命的,肩负着人民参与司法的使命,我要对人民负责。”

  桑老师平时不苟言笑,穿着略显陈旧但非常整洁的衬衫,提着一个老式“公文包”,总是行色匆匆的,清河法院值班室的同志几乎每天都见到他,不是来开庭,就是来参与调解或者是参加合议。6年来,他陪审各类案件750余件,是有名的“高产”陪审员。

  “我们家老桑自从当了人民陪审员,我们就没有参加过学校组织的暑期旅游了,总是说要开庭、要合议。”桑老师的爱人略带责怪地说。可能他的爱人不知道,桑老师还创造了连续六年缺席参陪“零”的纪录,只要法官或者书记员一个电话,无论是刮风下雨、严寒酷暑,他总是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法官时间很宝贵,案件处理时间更宝贵,我不能因为个人原因而影响法官工作,更不能耽误案件的处理。”桑老师这样考虑着。

  桑老师的“公文包”里本子很多,有庭前阅卷记录本、庭审记录本、合议记录本等,家里的本子也摞了将近半米高。陪审每个案件庭前他必须要到法院阅卷,细心制作庭审提纲,开庭时他注意力非常集中,认真记录、用心思考,所以他总能找准问题症结,补充发问,确保做到法庭调查不漏疑点、难点。

  清河法院刑庭庭长江兴安说:“桑老师是真的办案子而不是简单的陪审案子,他对于工作的严谨和对人民司法事业的热爱,深深地感染着我们。”

  “有了深厚的法律功底,处理案件才有底气,才不会沦为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的摆设。”

  桑老师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牌,除了看书学习几乎没有其他业余爱好,虽不是法律专业出身,但他孜孜不倦坚持自学法律,数十年如一日。经过不懈努力,桑老师获得了法律专业自考本科学历,目前还在参加司法考试和法律在职研究生考试。近年来,他还在《法制建设》、《淮安审判》、《淮海晚报》等报刊杂志上发表了《论拆迁补偿模式》、《做学习型陪审员》等文章二十余篇。除此之外,他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江苏省政府采购专家组成员、淮安市历史文化研究会会员。

  “和桑老师合议案件,总会受到很多启发,他对很多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真的不比专业法官差”,清河法院民二庭庭长金琴感受颇深。2011年,民二庭审理了一批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案件,案件类型新颖,法律适用复杂,审理难度较大。然而,合议时桑老师一针见血地亮出观点:“虽然从票据形式看原、被告为前后手关系,双方也确无基础关系,但有证据证明被告在取得票据时向其实质的前手支付了对价,其与实质前手间的交易是否合法并不侵害到原告的权益,所以被告对原告并不负有返还票据或票款的义务。”

  面对合议庭其他成员的认同和赞赏,一向谦虚的桑老师自豪地说:“为了这批案件,我闭门在家修炼了十几天啊,我可是有备而议的!”

  “我来自普通老百姓,几十年的生活历练使我更了解老百姓的想法,我有责任和义务解决好老百姓的问题。”

  桑老师在当地是个名人,附近的各个学校、社区的很多人都知道他,发生个什么矛盾纠纷、遇到个什么法律问题他们都喜欢咨询他,“桑老师是个好人、能人、热心人,有知识、讲道理,帮了大家不少忙啊!”大家都由衷地赞叹。

  老杨夫妇在市三中附近有一套不小的房子,一分为二给了两个经济条件都不好的儿子,没想到时间一长,不争气的两兄弟却打起房子的主意来,打打闹闹很多年。2007年,该地段面临拆迁,两兄弟更是“分外眼红”,到法院打起分家析产的官司来。从送传票到开庭再到调解,两家人互不相让,承办法官多次协调无果,居委会的同志也被骂了回去。

  “这样下去一家人怎么得了啊?”桑老师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回到单位,他开始搜索自己的人脉,巧合的是老大的儿子正是他爱人的学生,老二女儿的老师也是自己的好友。就这样,接下来每天吃完晚饭,他就骑着自行车带着爱人先到老大家坐一坐,又带着好友到老二家坐一坐,了解他们生活的困难,鼓励他们勤劳致富,同时也严肃批评他们只顾利益不顾亲情的错误行为,这样不仅伤害了自己,也会伤害下一代。半个月下来,兄弟俩低头认错了,最终在法院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2010年,淮安市越河小区40余件不服拆迁行政裁决案涌入清河法院,该地段涉及市区重点项目建设,工程进度紧张,群众情绪激烈,处理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群体性信访,法院压力很大。对此,桑老师充分发挥老教师的身份优势,多次顶风冒雨和法官一起挨家挨户上门做工作,主动和群众拉近距离,向大家讲解法律法规和拆迁政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同时积极与拆迁人沟通,促使其退步。最终,拆迁人与广大拆迁户达成和解协议,实现和谐拆迁无动荡。

  “桑老师和老百姓熟,他人缘好,老百姓也都信任他,所以请他去做工作方便多了!”清河法院行政庭法官蒋同一有感而发。
责任编辑:漆浩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