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配合协作
江州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效率高效果好
2012-02-11 15:01:2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吴坚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自2011年3月成立以来,在处理交通事故中大力推行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机制,不断总结经验,大胆创新,步入了规范化轨道,有效发挥了便捷、高效、能动的服务优势。

  2011年,该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共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75件,成功调解、司法确认75件,调解率达100%,接受法律咨询560多人次,调解标的额263万元,收到当事人锦旗三面,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巡回法庭采取现场受理、集中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即时判决等方式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特别是与交警部门联合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引入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机制,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当事人的时间、费用。同时,加强与交警部门的配合协作,提前介入交警部门的行政调解,引导交警部门规范有效地进行调解,对重大交通事故协助公安交警部门从证据收集到事故责任主体认定等方面把好法律关,共同研究,优势互补,为交警部门及时高效处理交通事故提供有力支持,为法院事后处理赔偿问题作好准备。
责任编辑:马尚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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