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良青年半月三盗电动车获刑
2012-01-31 14:29:13 | 来源:中国法院网蚌埠频道 | 作者:张培恩
20多岁小伙子,却不思进取,多次实施盗窃,最终锒铛入狱。近日,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件,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洪长浩有期徒刑七个月,罚金3000元。
2011年8月18日晚上9时许,被告人洪长浩窜至怀远县城关某网吧门口将居民王萍的一辆云燕牌电瓶车盗走。经鉴定:该辆电瓶车价值人民币895元。
2011年8月22日网上7时许,被告人洪长浩窜至怀远县城关某溜冰场楼下通道内将居民江凌的一辆爱玛牌电瓶车盗走。经鉴定:该辆电瓶车价值人民币1038元。
2011年8月31日晚上9时许,被告人洪长浩再次窜至溜冰场楼下通道内盗窃居民刘正国的速派奇电瓶车,因该电瓶车有锁而盗窃未遂。经鉴定:该辆电瓶车价值人民币1533元。
从8月18日到8月31日,不足半月时间,被告人洪长浩共实施盗窃三起,其中一起未遂,盗窃物品价值人民币1933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洪长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合法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洪长浩认罪态度较好,且其家人代其积极缴纳罚金,有较好的悔罪表现,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可以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做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2011年8月18日晚上9时许,被告人洪长浩窜至怀远县城关某网吧门口将居民王萍的一辆云燕牌电瓶车盗走。经鉴定:该辆电瓶车价值人民币895元。
2011年8月22日网上7时许,被告人洪长浩窜至怀远县城关某溜冰场楼下通道内将居民江凌的一辆爱玛牌电瓶车盗走。经鉴定:该辆电瓶车价值人民币1038元。
2011年8月31日晚上9时许,被告人洪长浩再次窜至溜冰场楼下通道内盗窃居民刘正国的速派奇电瓶车,因该电瓶车有锁而盗窃未遂。经鉴定:该辆电瓶车价值人民币1533元。
从8月18日到8月31日,不足半月时间,被告人洪长浩共实施盗窃三起,其中一起未遂,盗窃物品价值人民币1933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洪长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合法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洪长浩认罪态度较好,且其家人代其积极缴纳罚金,有较好的悔罪表现,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可以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做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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