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90%法院建立案件回访制度 强化审判结果监督
2012-01-10 15:16:47 | 来源:中国法院网辽宁频道 | 作者:辽法宣
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誉室的墙面上,挂着2011年社会各界送来的几十面锦旗,在这些锦旗的题字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就是“公正”。这是辽宁省法院努力践行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恪守公平、服务民生的真实写照。
个案公正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基本前提。辽宁省法院开展“案件质量年”活动,中心工作围绕“公正高效”迅速展开。修订各审判部类案件质量标准;建立覆盖审判执行全过程的管理制度;实施法官审判业绩岗位考评;对4385件二审、再审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及涉诉进京访案件进行评查,纠正48件错案及瑕疵案件,追责47人。
辽宁省各级法院强化审判流程监督,所有案件上网运行,实现审判信息节点控制;强化审判程序监督,充分发挥二审、再审监督职能;强化审判行为监督,辽宁省涉及任职回避的13名领导干部和20名法官全部调离审判执行岗位;强化审判结果监督,90%的法院建立了案件回访制度。同时,持续开展清理历史积案专项活动,组织审判专家和业务骨干对辽宁省1625件积案会诊处理,目前已结案869件。
辽宁省法院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着力解决刑事案件“同案不同判”和“量刑暗箱操作”等问题,制定常见罪名量刑标准和程序。去年,辽宁省法院采用量刑规范化判决23685件刑事案件,当庭宣判6762件,同比上升7.45%,服判息诉22657件,同比上升5.4%。
辽宁省法院始终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2011年8月,省法院为偏远基层法庭免费配置100台智能化巡回审判车,这些“流动法庭”深入乡村社区、田间地头,仅3个月时间就立案938起,就地庭审958次,实现调解结案843件;并在边远地区恢复或新建11个人民法庭,在人民法庭所在地以外的乡镇设立1309个巡回审判点,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诉讼。
辽宁省法院制定《关于努力解决诉讼难问题的实施意见》,指导各级法院建成方便快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采取当天立案、上门立案、网上立案等多种立案方式立案419977件,占立案总数的90.39%。
辽宁省各级法院以提高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目标,通过简易程序审结201931件刑事、民事案件,占一审刑民案件总数的65.8%。建立延审管理责任制,严格控制超审限现象发生;监督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情况,促进均衡结案。
辽宁省各级法院加强涉及民生案件的审判工作,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依法妥善审理医疗、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非法占用耕地、农村土地征收等民事行政案件85834件;在全国率先制定国家赔偿精神抚慰金标准。
截至2011年底,辽宁省1400余名优秀法官担任了4100余所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法官进校园只是法院系统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其中的一项内容。去年,省法院出台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及其创新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方法和路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2011年,辽宁省法院结合审判中发现的问题,主动向有关单位发出改进管理工作的司法建议966件。
为努力解决矛盾纠纷,省法院制定《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案件通报、约期接谈、多元化解等制度,坚持三级法院院庭领导接待当事人和省法院领导干部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活动。辽宁省依程序进京访同比下降36.8%,越级访同比下降76.5%。
个案公正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基本前提。辽宁省法院开展“案件质量年”活动,中心工作围绕“公正高效”迅速展开。修订各审判部类案件质量标准;建立覆盖审判执行全过程的管理制度;实施法官审判业绩岗位考评;对4385件二审、再审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及涉诉进京访案件进行评查,纠正48件错案及瑕疵案件,追责47人。
辽宁省各级法院强化审判流程监督,所有案件上网运行,实现审判信息节点控制;强化审判程序监督,充分发挥二审、再审监督职能;强化审判行为监督,辽宁省涉及任职回避的13名领导干部和20名法官全部调离审判执行岗位;强化审判结果监督,90%的法院建立了案件回访制度。同时,持续开展清理历史积案专项活动,组织审判专家和业务骨干对辽宁省1625件积案会诊处理,目前已结案869件。
辽宁省法院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着力解决刑事案件“同案不同判”和“量刑暗箱操作”等问题,制定常见罪名量刑标准和程序。去年,辽宁省法院采用量刑规范化判决23685件刑事案件,当庭宣判6762件,同比上升7.45%,服判息诉22657件,同比上升5.4%。
辽宁省法院始终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2011年8月,省法院为偏远基层法庭免费配置100台智能化巡回审判车,这些“流动法庭”深入乡村社区、田间地头,仅3个月时间就立案938起,就地庭审958次,实现调解结案843件;并在边远地区恢复或新建11个人民法庭,在人民法庭所在地以外的乡镇设立1309个巡回审判点,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诉讼。
辽宁省法院制定《关于努力解决诉讼难问题的实施意见》,指导各级法院建成方便快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采取当天立案、上门立案、网上立案等多种立案方式立案419977件,占立案总数的90.39%。
辽宁省各级法院以提高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目标,通过简易程序审结201931件刑事、民事案件,占一审刑民案件总数的65.8%。建立延审管理责任制,严格控制超审限现象发生;监督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情况,促进均衡结案。
辽宁省各级法院加强涉及民生案件的审判工作,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依法妥善审理医疗、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非法占用耕地、农村土地征收等民事行政案件85834件;在全国率先制定国家赔偿精神抚慰金标准。
截至2011年底,辽宁省1400余名优秀法官担任了4100余所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法官进校园只是法院系统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其中的一项内容。去年,省法院出台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及其创新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方法和路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2011年,辽宁省法院结合审判中发现的问题,主动向有关单位发出改进管理工作的司法建议966件。
为努力解决矛盾纠纷,省法院制定《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案件通报、约期接谈、多元化解等制度,坚持三级法院院庭领导接待当事人和省法院领导干部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活动。辽宁省依程序进京访同比下降36.8%,越级访同比下降76.5%。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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