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陪审之美丽在于发现
2011-04-28 11:48:3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郝文军
我是一名报社的编辑,有幸被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选为人民陪审员,每一次陪审对我来说都能引发一场思想的碰撞。码字之余,通过对案件的反思,带来更多的是人性善于美、丑与恶的思考,案件中没有绝对的是非对错,芸芸众生之间的纠纷无非是利益的争夺。每年,我都要参与陪审五十余起案件,一个个具体的案件里面都包含着生动的故事。案件中凝聚了人间的冷暖是非,每次我都象亲身参加事情的经过一样,在当事人痛苦的眼神里聆听着回忆。时间久了,一种悲观厌世的情绪油然而生,可是看看在一起工作的法官们每天都是面带笑容,精神抖擞,我一直在思索,是什么样的力量能让这样一个群体在繁琐的案件里游刃有余。曾经的一次陪审经历,让我领会到了《别林斯基文学》里那句话的真正含义,“在活生生的现实里有很多美的事物,或者更确切的说,一切事物只能包括在活生生的现实里。”
初阅卷宗 红愁绿惨
七月份郑州的天气已经炎热无比,这几天一直沉浸在文字中间,手头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打开窗户方才发现炙热的太阳已经被阴云遮盖。这时候,我的电话响了,区法院刑事审判庭邀请我陪审一起涉嫌传销犯罪的案件。骑上自行车,立即前往法院进行庭前阅卷,迎面的风吹来,带来夏日里一丝的凉爽,陶醉在这样的路程上是一种无比放松的心情。
到了法院,书记员抱过来一尺多高的卷宗,初一看,这么多的文字材料,一定是个相当有影响力的大案件。凭借着丰富的文字功底,丝毫没有被材料的浩瀚所震撼,耐心的一张一张进行阅读。随着案情的复杂化,原本轻松的情绪慢慢地紧张起来,这是一起年轻人组织的传销案件,最小的才有十七岁,两名首犯尚不超过二十二岁,都是处在花季年龄里的孩子们,怎么就这样成为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违法犯罪分子?在人们的印象里,组织、领导传销犯罪活动的人多数为江湖骗子的形象,似乎与这些乳臭未干的孩子不相连,但正是这些原本应该在学校里读书的孩子却成为了这起案件的主角。
带着疑问,我力图在卷宗材料里寻找答案,通过对当事人关系的排查,十三名被告人之间的联系逐渐清晰。两名首犯为兄弟关系,二人通过宣传公司产品的名义逐渐发展下线,随之而来的其余十一人,或为老乡关系,或为同学关系,或为亲戚关系。十三人中有的是农村辍学待业青年,正在学习技能,准备到南方企业务工时,误入传销组织,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而逐渐成为组织中的骨干。有的是发财心切,正在寻找商机,准备投入到市场大潮中大干一番时,而被欺骗加入组织。有的是刚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出于对老乡的信赖,因求职心切而沦为其中的一份子。
当谜底揭开时,所有传销犯罪活动都在围绕着一个并不存在的产品进行,甚至连本案中的两名首犯,也是被一场精心编织的童话所欺骗。假借其他公司并不存在的产品发展下线,其意图十分明显,就是利用人们急于求财的心理吸收会员。看完卷宗,“我则绿愁红惨减了精神”,是对这群孩子的盲目无知所悲,还是对社会管理体系的缺陷所愤,一种莫名的情绪无言以状。这时候,主审人朱庭长走到我的身旁,和颜悦色的说,“老郝,辛苦了,庭审时间可能会有点长,您要有心理准备。”
庭审现场 悲恨交加
法院的开庭如期而至,由于以往简单的民事案件尚有许多旁听的群众,今天十三名被告受审,一定有不少家长前来旁听。开庭是一件严肃的事情,陪审员没有配备统一的服装,顾不上夏天的炎热,我提前穿好自己的白色衬衣,要以一个严肃公正的形象展现给所有旁听者。来到法院后,没有看到熙熙攘攘旁听的人群,法院大门外却显得异常的安静,难道是我记错了日期。正在这时,碰到了书记员小周,小周急忙把我领进了审判大厅。
放眼望向旁听席,只有一位旁听人员,坐在大厅的最角落里,我仔细打量了这位旁听人员,是一名年过古稀的老汉。从面貌上看,老汉应当是其中一名被告人的父亲,一副刚刚从田地归来的模样,卷起的裤脚上还带着泥土的痕迹。看着庄严的审判厅,老汉一脸的迷茫。虽然是不公开审理,但与以往被告人的七大姑八大姨围拥着审判厅大门,要求借此机会探视被告人的情形迥异,前来过问案件情况的亲属就老汉一人,老汉也是唯一能够作为法定代理人参与庭审的亲属。
随着脚镣碰撞发出的叮当声,一个个被告人被带进法庭,这是何等稚嫩和娇柔的面孔呀,在街上遇到他们,任何人也不会相信他们会是这起案件的犯罪主角。如果说初阅卷宗时,我是满腔遗憾的话,那么当真真切切的见到这些孩子时,心里略生爱怜之情。审判长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逐一进行了核查,十三名被告人均供认不讳,在案件事实审查快要结束时,审判长低声问我:“有没有问题需要发问。”稍微停顿后,我针对其中一名刚刚从武汉市某学院毕业的被告人发起了询问,“被告人,你在加入传销组织时,是否知道从事的是传销活动?”一脸书生气的被告人低下头,慢慢陈述,“刚开始我并不知道是传销,后来交了会员费后,就被带去听课,听的时间长了,感觉这里面应该蕴藏着很大的商机,可以大有作为,就逐渐成为其中的一分子。”一名接受过高等教育培训的大学生,怎么就没有正常人所具有的判断能力呢,带着疑问我继续追问,“你是否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被告人迟疑了一下,他似乎也领会到我询问的初衷,“在组织里并不知道是犯罪,想着传销就是一般的经济活动,事发后经公安干警教育,我才意识到积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构成犯罪。”听完回答,我不禁愕然。
经过近七个小时的开庭,案件的事实经过证据得以还原。2009年8月以来,以被告人周氏兄弟为首的犯罪团伙在上街区二十里铺村、肖洼村等地组织听传销课,周氏兄弟负责在上街区新建街承租场所,开展非法传销活动,假借推销天津某发展有限公司的“皇家尊贵养颜”化妆品为名,通过诱骗、威胁、打骂等手段,迫使一些新成员缴纳上线费加入组织,限制其人身自由,结合说服教化工作为其“洗脑”,不断发展下线成员,并按发展下线人员的多少实行五级三阶制的方式划分成严格的层级,进行阶层式管理和扩展,以“家庭”为单位,把家族成员划分成小组,实施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管理模式,积极领导并组织团伙成员上传销课,骗取上线费,获取非法利益。周氏兄弟不仅主动缴纳2800元加入组织,积极发展本人的下线成员,并亲自任“家长”,组织管理“本家”内部事务,而且指使、参与非法拘禁被骗来的新成员,安排、组织“本家”成员上传销课,并与“其他家庭”交流传销知识。
审判长在询问周氏兄弟其上线是谁时,不知是出于对上线的恐惧,还是顽固抵抗,两名被告人均执拗的以不知情来应对。承认有上线的存在,并坚持认为自己也是一名受害者,在庄严的审判大厅内接受审判长询问时,还在为自己的上线担当罪行,看到如此场景,可悲之余又恨其不争。长时间的庭审终于结束,从审判台下来,我象经历一场战争一样,内心的愤懑已经让人忽略了身体的疲惫。审判长朱庭长依然精神矍铄的对我说:“怎么样,这个案件感触颇深吧,人生起步的过程中,对社会诱惑一定要有清晰的判断能力,不然很容易就会走错路。”
掩卷长思 境由心生
没过多久,该案就下发了判决,在对十三名被告人量刑时,均采取了宽大的刑事政策,以挽救与教育为主,严格适用法律规定的刑罚幅度,从轻进行了处罚。案件的审判已经半年有余,在这春季萌发的季节里,回忆起参与此次案件审理的过程,感慨依然颇多。是我个人初涉法律事务,对一些未知的工作领域好奇,喜欢从心理视角去探索案件当事人的历程,还是自己的心态不能平静面对与接受社会中的一切,喜欢以悲凉的处世观来看待问题,从而带来内心的烦恼,我在寻找着纠结的答案。
细细总结此次陪审的经历,自己个人的情绪随着陪审工作的进行,而逐渐发生变化。再看看身边的审判长,从一开始便有个泰然自若的态度,仿佛脱身于案件之外,不带有一点个人的感情色彩,整个案件审判过程就是对事实与真相的还原。直到案件审理结束,在进行量刑合议时,才套用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提出了从轻处罚的意见。或者这种超脱于案件之外的精神,就是对法律职业人的要求,或者这种谨言慎行的做事风格,就是秉公执法形象的代言。与其相比,那种不以案件情况左右个人情绪悲喜的心境,是需要坚强的意志做后盾,由此感悟出境由心生这句禅语的真正含义。
法官是一个由特殊材料制成的人,这样会不会抹杀了他们生活的激情与乐趣呢?在我最后一次与朱庭长攀谈时,她的一席话为我解开了心结,“虽然这群孩子让我们怒其不争,但这是在成长经历中所犯的错误,也许家庭会抱有遗弃的态度,但社会不应当遗弃他们,充分运用法律的规定在裁判中施展自己的爱心,这何尝不是工作之美呢?”是啊,美丽无处不在,它存在于万物之中,只要有一颗激情澎湃、热爱生活的心,到处都充满着爱。
初阅卷宗 红愁绿惨
七月份郑州的天气已经炎热无比,这几天一直沉浸在文字中间,手头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打开窗户方才发现炙热的太阳已经被阴云遮盖。这时候,我的电话响了,区法院刑事审判庭邀请我陪审一起涉嫌传销犯罪的案件。骑上自行车,立即前往法院进行庭前阅卷,迎面的风吹来,带来夏日里一丝的凉爽,陶醉在这样的路程上是一种无比放松的心情。
到了法院,书记员抱过来一尺多高的卷宗,初一看,这么多的文字材料,一定是个相当有影响力的大案件。凭借着丰富的文字功底,丝毫没有被材料的浩瀚所震撼,耐心的一张一张进行阅读。随着案情的复杂化,原本轻松的情绪慢慢地紧张起来,这是一起年轻人组织的传销案件,最小的才有十七岁,两名首犯尚不超过二十二岁,都是处在花季年龄里的孩子们,怎么就这样成为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违法犯罪分子?在人们的印象里,组织、领导传销犯罪活动的人多数为江湖骗子的形象,似乎与这些乳臭未干的孩子不相连,但正是这些原本应该在学校里读书的孩子却成为了这起案件的主角。
带着疑问,我力图在卷宗材料里寻找答案,通过对当事人关系的排查,十三名被告人之间的联系逐渐清晰。两名首犯为兄弟关系,二人通过宣传公司产品的名义逐渐发展下线,随之而来的其余十一人,或为老乡关系,或为同学关系,或为亲戚关系。十三人中有的是农村辍学待业青年,正在学习技能,准备到南方企业务工时,误入传销组织,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而逐渐成为组织中的骨干。有的是发财心切,正在寻找商机,准备投入到市场大潮中大干一番时,而被欺骗加入组织。有的是刚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出于对老乡的信赖,因求职心切而沦为其中的一份子。
当谜底揭开时,所有传销犯罪活动都在围绕着一个并不存在的产品进行,甚至连本案中的两名首犯,也是被一场精心编织的童话所欺骗。假借其他公司并不存在的产品发展下线,其意图十分明显,就是利用人们急于求财的心理吸收会员。看完卷宗,“我则绿愁红惨减了精神”,是对这群孩子的盲目无知所悲,还是对社会管理体系的缺陷所愤,一种莫名的情绪无言以状。这时候,主审人朱庭长走到我的身旁,和颜悦色的说,“老郝,辛苦了,庭审时间可能会有点长,您要有心理准备。”
庭审现场 悲恨交加
法院的开庭如期而至,由于以往简单的民事案件尚有许多旁听的群众,今天十三名被告受审,一定有不少家长前来旁听。开庭是一件严肃的事情,陪审员没有配备统一的服装,顾不上夏天的炎热,我提前穿好自己的白色衬衣,要以一个严肃公正的形象展现给所有旁听者。来到法院后,没有看到熙熙攘攘旁听的人群,法院大门外却显得异常的安静,难道是我记错了日期。正在这时,碰到了书记员小周,小周急忙把我领进了审判大厅。
放眼望向旁听席,只有一位旁听人员,坐在大厅的最角落里,我仔细打量了这位旁听人员,是一名年过古稀的老汉。从面貌上看,老汉应当是其中一名被告人的父亲,一副刚刚从田地归来的模样,卷起的裤脚上还带着泥土的痕迹。看着庄严的审判厅,老汉一脸的迷茫。虽然是不公开审理,但与以往被告人的七大姑八大姨围拥着审判厅大门,要求借此机会探视被告人的情形迥异,前来过问案件情况的亲属就老汉一人,老汉也是唯一能够作为法定代理人参与庭审的亲属。
随着脚镣碰撞发出的叮当声,一个个被告人被带进法庭,这是何等稚嫩和娇柔的面孔呀,在街上遇到他们,任何人也不会相信他们会是这起案件的犯罪主角。如果说初阅卷宗时,我是满腔遗憾的话,那么当真真切切的见到这些孩子时,心里略生爱怜之情。审判长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逐一进行了核查,十三名被告人均供认不讳,在案件事实审查快要结束时,审判长低声问我:“有没有问题需要发问。”稍微停顿后,我针对其中一名刚刚从武汉市某学院毕业的被告人发起了询问,“被告人,你在加入传销组织时,是否知道从事的是传销活动?”一脸书生气的被告人低下头,慢慢陈述,“刚开始我并不知道是传销,后来交了会员费后,就被带去听课,听的时间长了,感觉这里面应该蕴藏着很大的商机,可以大有作为,就逐渐成为其中的一分子。”一名接受过高等教育培训的大学生,怎么就没有正常人所具有的判断能力呢,带着疑问我继续追问,“你是否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被告人迟疑了一下,他似乎也领会到我询问的初衷,“在组织里并不知道是犯罪,想着传销就是一般的经济活动,事发后经公安干警教育,我才意识到积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构成犯罪。”听完回答,我不禁愕然。
经过近七个小时的开庭,案件的事实经过证据得以还原。2009年8月以来,以被告人周氏兄弟为首的犯罪团伙在上街区二十里铺村、肖洼村等地组织听传销课,周氏兄弟负责在上街区新建街承租场所,开展非法传销活动,假借推销天津某发展有限公司的“皇家尊贵养颜”化妆品为名,通过诱骗、威胁、打骂等手段,迫使一些新成员缴纳上线费加入组织,限制其人身自由,结合说服教化工作为其“洗脑”,不断发展下线成员,并按发展下线人员的多少实行五级三阶制的方式划分成严格的层级,进行阶层式管理和扩展,以“家庭”为单位,把家族成员划分成小组,实施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管理模式,积极领导并组织团伙成员上传销课,骗取上线费,获取非法利益。周氏兄弟不仅主动缴纳2800元加入组织,积极发展本人的下线成员,并亲自任“家长”,组织管理“本家”内部事务,而且指使、参与非法拘禁被骗来的新成员,安排、组织“本家”成员上传销课,并与“其他家庭”交流传销知识。
审判长在询问周氏兄弟其上线是谁时,不知是出于对上线的恐惧,还是顽固抵抗,两名被告人均执拗的以不知情来应对。承认有上线的存在,并坚持认为自己也是一名受害者,在庄严的审判大厅内接受审判长询问时,还在为自己的上线担当罪行,看到如此场景,可悲之余又恨其不争。长时间的庭审终于结束,从审判台下来,我象经历一场战争一样,内心的愤懑已经让人忽略了身体的疲惫。审判长朱庭长依然精神矍铄的对我说:“怎么样,这个案件感触颇深吧,人生起步的过程中,对社会诱惑一定要有清晰的判断能力,不然很容易就会走错路。”
掩卷长思 境由心生
没过多久,该案就下发了判决,在对十三名被告人量刑时,均采取了宽大的刑事政策,以挽救与教育为主,严格适用法律规定的刑罚幅度,从轻进行了处罚。案件的审判已经半年有余,在这春季萌发的季节里,回忆起参与此次案件审理的过程,感慨依然颇多。是我个人初涉法律事务,对一些未知的工作领域好奇,喜欢从心理视角去探索案件当事人的历程,还是自己的心态不能平静面对与接受社会中的一切,喜欢以悲凉的处世观来看待问题,从而带来内心的烦恼,我在寻找着纠结的答案。
细细总结此次陪审的经历,自己个人的情绪随着陪审工作的进行,而逐渐发生变化。再看看身边的审判长,从一开始便有个泰然自若的态度,仿佛脱身于案件之外,不带有一点个人的感情色彩,整个案件审判过程就是对事实与真相的还原。直到案件审理结束,在进行量刑合议时,才套用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提出了从轻处罚的意见。或者这种超脱于案件之外的精神,就是对法律职业人的要求,或者这种谨言慎行的做事风格,就是秉公执法形象的代言。与其相比,那种不以案件情况左右个人情绪悲喜的心境,是需要坚强的意志做后盾,由此感悟出境由心生这句禅语的真正含义。
法官是一个由特殊材料制成的人,这样会不会抹杀了他们生活的激情与乐趣呢?在我最后一次与朱庭长攀谈时,她的一席话为我解开了心结,“虽然这群孩子让我们怒其不争,但这是在成长经历中所犯的错误,也许家庭会抱有遗弃的态度,但社会不应当遗弃他们,充分运用法律的规定在裁判中施展自己的爱心,这何尝不是工作之美呢?”是啊,美丽无处不在,它存在于万物之中,只要有一颗激情澎湃、热爱生活的心,到处都充满着爱。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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