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不是“陪衬”
2011-09-26 10:48:1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吴柳萍 韦丹
  很多人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评价是“陪而不审,合而不议”,认为他们在参与案件审理时只是一种“陪衬”。然而广西罗城县人民法院天河法庭专职陪审员吴江平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人民陪审员认真细心,不做“陪衬”,而以法律作为信仰,甘为社会和谐、司法公正默默奉献。

  他以对法律的执着与热忱书写自已对陪审工作的热爱,无论案件的繁简,他都以严谨的作作风来对待。庭审前,他都到法庭认真查阅案卷、核实证据、核算数据;庭审时,他认真倾听当事人陈辩,仔细记录案件难点和疑点;庭审后,对照法律法规认真研究、分析案件;合议时,毫无保留地提出自已的意见和建议。“有幸成为一名陪审员,让我更深刻的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和公正,我来自人民,就要尽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的,正当的权益,利用自身优势通过陪审活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切实落实司法为民的宗旨。”吴陪审员如此评价自已的陪审责任。

  该庭庭长梁修宁说:“他是一位非常细心、负责的陪审员,每处理一个案件都尽力寻求当事人利益的平衡点,努力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抓准时机对当事人进行针对性的说服教育。”在参与案件审理时,刘陪审员非常注重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因为他的基层经验、社会阅历、群众威望,当事人容易理解他的话、接受他的调解建议,因而调解成功率也一直是全院最高。在其参与陪审的 31件案件中,经过调解成功的24件,调解成功率达77.42%。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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