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陪审化纠纷
2011-10-19 10:35:3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杨庆忠 冀晓莉
  我是一名陪审员,不是官,但是我很珍惜这个岗位,这不是因为我可以和法官一样坐在审判席上,而是我知道我是“人民”的陪审员,必须用心做好陪审工作,切实对得起这个称呼。

  就拿我刚刚参与陪审的一起纠纷说吧,事前我把人身损害赔偿、侵权等方面的“功课”做足了,那天的庭审和调解我都能积极的参与其中。

  事情是这样的:小董、小何和海平都是小学五年级学生,今年6月下旬傍晚,小何和海平因在学校有一点小矛盾发生冲突,由于小何个小,不是海平的对手,好朋友小董遂 “帮忙”,混乱中,海平用水果刀刺伤了小董,现在因赔偿问题,小董把海平和学校告到法院。

  经过法庭调查,查清了损害的事实,认定了责任主题——海平的监护人和学校,但是在承担责任大小方面,海平的父母和学校都认为自己应承担小部分。

  梁庭长一看二被告愿意担责,下面主要是区分责任大小的问题,梁庭长问了原被告是否同意调解,各方都愿意,我们就来到调解室。

  坐下后大家把自己的意见和看法说了一遍后,梁庭长看着我说:

  “让我们的人民陪审员说说他个人的看法,毕竟旁观者清嘛。”

  事前我多次查资料,翻法条,又询问自己的家人对此事有何看法,故现在我心里还真有点“看法”。

  “不说法律,按照咱老百姓的常理讲,海平把小董刺伤了,他担责是肯定的;而对学校来说,负有对学生的监管义务,必须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经过前面的调查,学校在事故发生方面有疏忽,也有责任。”

  我看了看学校校长,又加了一句:“学生说当时找老师了,老师忙于改作业,没有及时到场,你想想如果有个老师迅速到场处理,恐怕不会有这后果吧。”校长低着头,嗯了几下。

  说了学校,我对着海平的一家说:“孩子十几岁应该知道用刀刺人有啥后果,这么小就动刀,那长大了不更厉害了,就这一点做家长的也得反思,教育孩子要用心啊。”

  我说了一遍,感觉海平方和学校方都很认可我说的话。梁庭长说:“咱这人民陪审员都给你们分析透了,事出了,大家多从对方考虑,负起应负的责任,这是教训也是经验呀。”

  “我们把事情解决好,不仅化解了矛盾,大人孩子还可以和以前一样相处,这不是很好啊!”我补了一句。

  由于各方都能体谅,不到一个小时,就达成了调解协议。

  事后,梁庭长对我笑:

  “还真想不到你把法律知识、人情道理运用的挺好的啊,下了不少功夫吧。”

  我不做声算是回答,这也让我更深刻的体会到,虽然我是一个不在编的人民陪审员,虽然我的法律知识还处于“小学”阶段,但只要我肯用心肯学习,也能把陪审工作做好,尽一份力化解社会矛盾,为社会的和谐做一些贡献。

(作者单位: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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