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有爱 才能把爱播撒”
——众人眼中的詹红荔
2011-12-05 09:01:0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伟刚 何晓慧 卞文林
詹红荔在颁奖现场。(央视供稿)
  12月4日,詹红荔当选2011年度法治人物。消息甫一传开,在闽北山城南平,引发热议。

  “这不仅是詹红荔个人的骄傲,更是我们南平市两级法院的骄傲。”作为詹红荔事迹报告团成员的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许寿辉深感自豪。他说,“红荔当选,是社会各界对她立足岗位、默默坚守的认同和肯定。少年审判,关乎社会和谐。要教育帮助那些犯错的孩子真诚悔过,重回社会,绝非易事。红荔对每一起少年犯罪案件,总是在细节上比别人多想一点、在审理中多走一步、在法庭外多做一些。对新生少年,她不离不弃,想尽办法帮助他们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她的事迹告诉我们,一个好法官,不仅要公正司法,更要能动司法;不仅要做好本职工作,还要勇担社会责任。”

  延平区法院青年法官朱秀敏,是詹红荔所在少年庭的同事。她对庭长的当选兴奋不已。朱秀敏告诉记者,这些年,她耳濡目染了詹庭长的许多工作方法,受益匪浅。“红荔庭长有一个‘百宝箱’,这是她建立的一个少年犯档案箱,里面不仅详细记录着300多名重点少年犯的生日、家庭状况、性格特征,而且,还罗列了种种性格缺陷或心理障碍导致的犯罪成因及矫正方法。 正是这些细致的工作,让庭中庭后的詹庭长在开展对失足少年帮教上游刃有余。这些细节,体现了詹庭长对失足少年始终如一的关爱,也让老百姓体味到法治的温暖和力量。”

  帮助曾经的失足少年洗去犯罪“标签”、回归社会,这是詹红荔受命少年审判庭庭长后面临的一项“大考”。小何是她成功帮教的300多名新生少年中的普通一员,如今已成为一名大型建材公司的优秀员工。听记者说起他们的“詹妈妈”当选年度法治人物十分激动。小何说,“詹妈妈”经常带着我们进社区、到学校做好事。去年,闽北暴发特大洪水,詹红荔组织新生少年到南平第一技工学校帮助清理淤泥。詹红荔卷起裤脚,第一个冲进了淤泥里。小何他们见状也一个个奋不顾身冲进淤泥。“不管大事小事,她都以身作则。从她身上我们学到的东西太多了。现在,只要发现值得去做的事情,我们都会自发组织起来。平时,看到三轮车夫推车上坡有困难,总会伸出手去帮忙推一把;公交车上遇到老人,一定会第一个站起来让座。虽然都不是大事,但能帮助别人得到一声谢谢或是一个微笑,心里都会觉得暖暖的。”

  因为工作的缘故,南平市延平区水东学校副校长陈璋与詹红荔结识。他听说喜讯后也告诉记者,这些年,学校没少麻烦詹法官。自从7年前,水东学校聘请詹红荔为校外辅导员后,詹红荔就坚持年年到学校给学生上法制课,指导学生开展少年模拟法庭等活动。她创新校外法制教育形式,将艰涩的法律条文用最浅显的语言表述出来,让孩子们明白法律的底线在哪里,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久而久之,詹红荔成了全校师生的知心朋友和法官老师。

  工作干得有声有色,生活中的法官“明星”詹红荔又是怎么样的?曾把詹红荔事迹改写成小品搬上舞台的延平区法院干警胡明杰说,生活中的詹红荔兴趣广泛。闲暇之余,她喜欢爬山、画画、打球、种花。为了准确把握新生少年的心理,她还申请QQ,取名“快乐的兔妈妈”,与新生少年上网潜水。忙完工作,詹红荔把更多的时间给予了家人。出差在外,即便再忙,她每天至少与丈夫、女儿通两次电话。

  爱工作、爱生活,爱新生少年,爱身边的每个人。因为心中有爱,才能把爱播撒。在詹红荔身上,集中体现了一名人民法官立足平凡岗位敬业奉献的优秀品质,展示了一个基层法官践行“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的执著追求。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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