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法官“定点”接待发挥“三员”作用
2011-11-28 16:03:17
中国法院网讯 (贺康 王君凤)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开创性的提出了执行“法官定点接待”的常设性接待机制,让执行法官有效发挥联络员、传递员、释惑员的三员作用,大大缓解了承办人常年外出办案和当事人急需了解案情的信息不对称。
在该项制度运行下,执行二庭两个执行组按周轮流在该院立案接待大厅设立专项执行接待窗口,交替接待,保证了每个周一到周五执行定点接待窗口均有执行员接待。
在执行接待过程中,执行法官积极发挥“三员”作用,即,联络员,让询问恢复案件执行情况的当事人能在恢复承办组法官定点接待日主动寻找承办人,新收案件当事人也能通过接待人员的联络和承办法官取得联系;传递员,为当事人提供执行线索保证在第一时间交至承办法官手中;释惑员,对当事人的疑虑予以解释,增强法院执行工作的公信力。
专设的顶点接待窗口缓解了承办人常年外出办案和当事人急需了解案情的矛盾,搭建了我院执行部门定点反馈机制。
在该项制度运行下,执行二庭两个执行组按周轮流在该院立案接待大厅设立专项执行接待窗口,交替接待,保证了每个周一到周五执行定点接待窗口均有执行员接待。
在执行接待过程中,执行法官积极发挥“三员”作用,即,联络员,让询问恢复案件执行情况的当事人能在恢复承办组法官定点接待日主动寻找承办人,新收案件当事人也能通过接待人员的联络和承办法官取得联系;传递员,为当事人提供执行线索保证在第一时间交至承办法官手中;释惑员,对当事人的疑虑予以解释,增强法院执行工作的公信力。
专设的顶点接待窗口缓解了承办人常年外出办案和当事人急需了解案情的矛盾,搭建了我院执行部门定点反馈机制。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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