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义务 量绩效 强沟通 重保障
广元法院规范人民陪审工作
2011-11-23 15:38:32
     中国法院网讯 (何伟 曾杰)  今年以来,四川省广元市两级法院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加强人民陪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能力。至目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5100余件300余人,陪审率达92.5%,所结案件无一缠诉,无一投诉。

  广元中院明确规定了每位人民陪审员每年必须参与审理、执行、调解的案件数,细化了其权利和义务,从制度上有效杜绝“只陪不审”现象。成立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将人民陪审员相对固定地分配到各业务庭,由庭里根据案件情况决定人民陪审员陪审,并为每位人民陪审员建立陪审绩效档案,年终按照所审理案件质效、工作实绩与廉洁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评选优秀人民陪审员并给予表彰。同时全市法院加强与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的沟通协调,帮助人民陪审员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参加审判活动的关系,做到“两不误”。积极筹集资金,落实陪审补贴,专款专用。明确规定人民陪审员每陪审一件案件补助100元,培训学习费用实报实销,并对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工作支出的通讯费、差旅费、生活费等给予适当补助,为陪审员履职创造条件。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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