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几点思考
2011-11-03 13:23:4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万齐涛
  2009年,我非常荣幸地被推选为新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这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是组织和人民对我的高度信任和关爱。回顾担任人民陪审员二年多来,自觉收益颇多,感慨颇多。

  一、从三方面入手,做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一)坚持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1、从书本上学习。首先,自觉加强基础理论的学习。主要学习辨证唯物主义哲学和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科学发展观,为陪审工作奠定充实的理论基础。第二,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利用业余时间通读《人民陪审员培训教程》和《常用法律法规汇编》,为陪审工作奠定充实的法律基础知识。

  2、从网络中学习。经常利用空余时间上网浏览各大网站有关时评、论坛、观点、评论和案例分析等栏目的内容,提高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

  3、从实践中学习。平时经常向法官、律师以及其他从事法律工作的同志学习,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事先了解案件情况,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条款。在审判案件时认真做好笔记,对照法律条款进行分析和研究,认真总结审判案件的工作经验,提高审判案件的能力。

  (二)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

  1、提高认识,强化意识。 “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促进司法公正”是施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立法宗旨。在工作中,首先从自己做起,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树立在人民群众中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发挥一名人民陪审员在人民群众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减少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误解,减少隔阂,为创造和谐、稳定、繁荣的社会环境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2、正确行使权利,维护法官形象。一方面是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始终保持冷静科学的态度,对事实作出准确的判断。另方面是正确行使权利。作为陪审员,能配合审判长工作,服从庭审安排;既能把握好工作的尺度、角度,又能杜绝陪而不审当陪衬,在具体工作中,依据自己朴素的正义感作出合乎“公道”、“良心”的判断,正确行使权利,以彰显公平和正义,维护法官形象。

  3、在审判案件的过程中,能以积极的姿态,参与到案件的审判中去。一方面与法官密切配合,认真听取法官对案件的分析和审理;另一方面在审理、评议、表决案件的过程中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在评议案件时,作为业外人士,能依照自己的意志判断事实,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并敢于发表自己的独到见解搞好案件的审判工作。

  (三)认真履行陪审员义务,为提高全民法制意识贡献力量。

  1、自觉增强陪审工作的神圣感和使命感。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不求索取、履职到位,做一名知法、守法、护法的使者,切实做到既维护好法律的尊严。

  2、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接触到大量形形色色的案件,所以我们要经常有意地利用会前或闲谈时间把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接触到的案例向周围的人进行宣传,以案释法,以此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

  二、以四个“注重”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

  一是注重管理规范化。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员联系制度,保持日常联系,定期召开人民陪审员座谈会,畅通意见反馈与信息沟通的互动渠道。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保证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活动经费。  

  二是注重培训经常化。加大对人民陪审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多组织参加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并通过观摩庭审、案件研讨、经验交流等形式,促进人民陪审员业务技能的提高,最大限度的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注重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发挥宣传作用。陪审员制度是司法民主的重要形式,也是推进审判公开的一个重要平台。人民陪审员既要参与审理,亲身实践,更要结合自身实践,努力向所在单位、向社会公众介绍法院办案流程、宣传法院工作、展示司法成效,共同推进法治嘉善建设。

  四是注重在化解民事矛盾纠纷上发挥调解作用。大力推进协同司法建设,充分发挥陪审员源于群众,容易取得老百姓的信任与认同的优势,把司法审判和人民陪审有机结合,扩大陪审案件的范围,增加参审数量。提高调解成功率,共同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

(作者单位:江西省新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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