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真情在 司法温暖明
——重庆市梁平县人民法院三举措践行詹红荔精神
2011-11-24 16:38:34
     中国法院网讯 (陈小会)  詹红荔先进事迹在全国各地被广泛报道,引起各级法院强烈反响,重庆市梁平县人民法院出台三举措践行詹红荔精神,用真情为迷途少年点一盏灯,送上司法温暖。

  审前心理疏导,坚持能动司法。未成年人案件,在开庭审理前,法院积极主动对未成年人家庭背景、教育情况、成长经历等各方面做细致了解,针对各未成年人不同情况,由承办法官和未成年人犯罪心理辅导员对未成年人进行审前心理疏导。未成年人犯罪心理辅导员由法院一名办案经验丰富,进修过心理学的法官担任。在心里疏导过程中,融入真情,时刻体现关怀,排除未成年人心理障碍,使其正确面对人生、面对错误。

  诉讼过程中注重未成年人权利保护,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权利,要强化责任意识,把自己当成失足少年的父母、老师、朋友,不但要爱失足少年,更要尊重他们,走进他们的内心,使他们真诚悔过。在适用法律时,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体现司法关爱。

  审后爱心帮教,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不能一判了之将案结作为句号,而是要把人和当成终点。把审后帮教列为工作的一部分,审判结束后,通过看望失足少年、为其送节日祝福、举办励志讲座、联合家庭、学校、社区对其进行帮教,积极正确地引导,带给他们内心的阳光,使其拥有乐观的心态,以助失足少年重返学校、重新走进社会。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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