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的约定
——包头昆都仑区法院与交警大队联创交通巡回庭合力解纠纷
2011-11-18 15:00:5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 阳
  “我是受害者,又不懂啥法律,就是想讨回点公道,你看我……?”

  11月16日星期三。上午九点多,出租车司机温某敲开了内蒙古包头昆都仑区交通警察大队交通巡回法庭的门,他边说边把一张纸递给了法官。

  这是一份交警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情发生在7月14日凌晨四点。“我踩着刹车正在等灯,就听‘嘭’的一声,我的车被顶出老远。”等温某回过神儿来,肇事司机早已不知去向,只剩下一辆面目全非的无牌肇事车。

  事后,交警大队找到了肇事车主,但车主拿出一份协议说早已将车转让。碰巧温某的车辆保险已经到期,修车费和损失的份儿钱加起来有4000多。因为一时找不到肇事者,无法提供赔偿线索,交警建议他到法庭来咨询。

  “你应该先立案,把车主和买主作为被告一同起诉,诉讼请求就是修车费和误工费。”了解事情原委后,民三庭庭长董强建议道。  

  “能不能先把肇事车拍卖了,补回点损失,包个车这不容易的挺。”温某急得有些语无伦次。

  “那也要先立案,这事你急不得,赔偿数额审理中才能定。”接着,董强告诉温某立案所需材料。

  “打断一下,我先问个事啊。”正说着,交警大队民警安东山急匆匆地走进来,直奔董强。

  “这个事故我们调了,赔偿数额也计算出来了,但当事人不愿赔怎么办?”

  “立案吧,到我们这里再调。”

  安东山满意地离开了。可这边温某还迟迟不愿离去,他对如何写诉状犯了愁。

  董强告诉他去法院立案大厅咨询,实在不行就找个律师帮忙。听了法官的话,这个一筹莫展的男人终于舒了一口气。

  这个交通巡回法庭成立于2007年,是昆都仑区法院与交通警察大队联手创建的,这在当时称得上是内蒙古自治区的首创。

  交警大队队长王玉炜介绍说,随着经济的发展,近几年昆都仑区车辆保有数以每天260余辆的速度快速递增,现已达42万辆之多;每年受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多达1万余起。

  交警警力有限,难以满足事故当事人的调解要求。如何有效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成了昆都仑区近几年来考虑并付诸实践的一项社会管理创新。为此,昆都仑区法院主动与区交警大队联系,在交警队内设立巡回法庭。

  法庭在交警大队一楼,只有一间屋子,里面是审判庭的摆设,方便办公办案。每周三上午都有一名民三庭法官来此“坐诊”,提供法律咨询或组织调解,交警大队也将每周这个时候定为调解时间。而在平时,只要有交通事故纠纷,法官也到这里开庭。今天“坐诊”的是庭长董强。

  把法庭设在这里,便于同交警队之间的沟通。法庭从调解的指导、调解协议的确认、提前收集证据材料、财产保全等多环节与交警队进行联动合作,确保交通事故矛盾纠纷的有效解决。

  “以前调个卷特别困难。常常是我们来了交警不在,人家有空时我们又没时间。那个时候信访量也很大。”陪同而来的民三庭副庭长刘晓静说,昨天下午她就在这儿开了个庭。被告不愿交违章罚款,交警队扣了他的行车本。法官向他讲明了利害关系,再与交警队协调,他当场交了罚款。最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交警队有法律问题我们也经常电话联系,必要的时候过来指导。”刘晓静可谓交通巡回法庭的“老人了 ”,她经历了法庭从初创至今的全过程。四年来,她见证了太多的“吵着架来高兴地走”的当事人了。

  来城里打工的范大姐在当地市场做粮油生意。2010年10月的一场车祸导致他丈夫颅脑破损,被定为九级伤残。本来就是小本经营,日子过得紧巴巴的,这下主心骨倒了,范大姐和两个孩子哭成了一团。

  受害者家属提出了总计14万元的赔偿请求,交警队组织调解没能达成协议,于是案子到了法庭。为使受害人尽快拿到赔偿,承办法官积极帮助联系肇事车辆保险公司,进行第二次鉴定,三次组织双方解。“让我们欣慰的是,最后一次调解,被告带着4万块现金来的,超额部分当庭兑现。”刘晓静说。而整个案子下来仅一个月。  

  采访当天,记者见到了范大姐。她激动地说,当时孩子上大学急着用钱,法官做了很多工作,这么快拿到赔偿真是缓解了家里的压力。

  高效的背后少不了法庭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沟通。法庭适时对保险公司提出出险后积极理赔、减少诉讼,增强保险信用度等建议。这样一来,保险公司调解意识大大增强,赔款更加及时。

  范大姐的代理律师李国桂是中华联合保险公司法律顾问。交通巡回法庭成立以来,她每年都要代理几十起相关的案子。无论是作原告还是当被告,李的律师最大感触就是方便、快捷和高效。

  在昆都仑区今年发生的10000多起交通事故中,有3000多起不能和解,需要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在交警支队和交通巡回法庭的共同努力下,2700多件实现了诉前调解。今年以来,法庭共接待咨询1250人次,受理交通事故252件,调撤率71%,自动履行率95%,平均结案31天,无一起上访事件。

  郝林是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一名民警。他告诉记者,有了巡回法庭,很多当事人在得知赔偿项目和数额与交警部门的建议相差无几后,大部分都能调解结案。

  郝琳所在中队11个人每天要处理7、8起重大交通事故,交警在事故调解中消耗了大量的时间。“把法庭设在这里,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直接到法庭进行咨询,也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后,到法庭进行调解,还可以对达成协议的调解书申请司法确认。”他说,方便群众的同时,他的调解水平也在逐步提高。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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