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有忠诚解“千结”
——记江西省东乡县人民法院马圩人民法庭庭长陈芳
2011-11-14 11:41:4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汪云飞
  刚刚年过不惑的她看上去依旧是那么年轻、秀气。中等个头的她,留一头长发,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调解现场,对当事人说话她总是轻言细语、充满柔情。办案处事她总是那么有条不紊、耐心细致……。她就是获得“全省法院‘五星’级法官”荣誉称号的江西东乡县人民法院马圩人民法庭庭长陈芳。我们见到她时,已经是中午一点了。盛夏的骄阳把她原本嫩白的肌肤晒得通红,脸颊上不停地渗着汗水。此刻,她和她的同伴驱车30多公里刚从乡下回来。这天,她又一次深入到农户家中,成功了调解一起简易的伤害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欢,满意而归……

              一

  1991年7月,刚从学校毕业的陈芳分配到东乡县人民法院。开始她被安排在办公室、政工科从事审判服务工作。期间,陈芳除满腔热情地做好本职工作之外,还常常被临时安排县委、政府组织的其他突击性、阶段性工作。由于她服从领导,手脚勤快,做事细心,分内分外的工作都完成得非常出色,参加工作头三年连续被评为先进。1993年1月,她被安排到民事审判庭任书记员。在这一新的岗位上,她所学到的专业知识得到了充分的运用。她一边实践,一边虚心向办案法官和老同志请教。无论是庭审记录还是相关法律文书制作和装订、整理都非常规范、及时,任民庭书记员的四年她又两次获得先进。1997年1月——2005年12月,陈芳到法院刑庭工作。期间,她从书记员到助审员,从审判员到副庭长,一步一个脚印。成长的过程中,各种荣誉又向她纷至沓来:全县优秀共产党员、全市法院先进工作者、全市指导人民调解先进个人、全省“严打”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五星”级法官……。

  荣誉的背后,凝聚着艰辛的付出。组织和领导的信任、鼓励,往往决定其必须勇挑重担,可每一次陈芳都二话不说地服从组织安排。该县马圩人民法庭管辖5个乡镇场,总人口达12万,面积400多平方公里。从县城到马圩法庭来回近80公里。辖区的一些乡镇由于地势低洼、又临近汝河,因而经常发生水灾,良田住房被淹,村民大多走南闯北靠做建筑等手艺为生,特殊的生存环境和颠沛流离的生存方式造就了其精明、好强的性格,因而各类纠纷经常发生,且处理起来非常棘手。稍有不慎便矛盾激发,引发恶性案件。该镇曾几度发生较有影响的群体事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东乡的社会稳定。县委、政府一度将其列为重点整治的对象。由于民情、社情复杂、所在法庭案件多,处理难处大,庭长大多不愿去哪里任职。为难时,院党组决定陈芳到马圩法庭任职,没想到她一口便应允下来。关键时刻,一个共产党员的品格、一个先进典型的情操便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二

  “人民法庭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即要放下身段,多与他们交心,多跑腿、多磨嘴皮子,更要根据当地群众的性情特点,找准打开症结的钥匙。这样往往能将棘手的矛盾迎刃化解。”说到自己在基层法庭工作的体会和感受,马圩人民法庭庭长陈芳如是说。

  陈芳自担任马圩法庭庭长以来,法庭先后获得“全市优秀人民法庭”、“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先进集体”等荣誉。奖牌的背后凝聚着这位女法官对党的忠诚、对事业的热爱,对职业的操守。基层人民法庭面向群众,受理的大多是夫妻不和闹离婚、邻里吵嘴诱发伤害和狗咬人、牛吃庄稼要求赔偿等民事案件,案情简单,处理不当却容易把事情闹大,甚至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往往是公说公有理,婆说理更长。

  对此,陈芳谈了她的体会和经验:“当事人叙述事情经过时东拉西扯,没完没了。一件事要追溯到十年八载。但是,你要耐心听他们说完。他们觉得这是信任他能公正对待他的体现。一些案子标的很小,分歧也不大,之所以上法庭,大多是为了出口气,挣个面子。对于此类案件,你只要能上门调解,花时间让他们把心里的委屈倾诉完,让对方认个错,案子基本上能当场调解。”

  她说,“就地开庭、上门调解,什么话都摆在桌面上说,现场的群众都有发言权、是非的评判权,现场做工作、现场结案,避免了双方当事人对办案过程中法官可能存在的不公行为的猜测。”

  马圩人民法庭每年都要受理近200个民事案子,就地开庭、上门调解的达60%以上。任庭长以来,她和她的伙伴几乎走边了辖区的每一个村、镇角落。由于接触的机会多,她对辖区群众的性格、脾气,思维方式了如指掌。

  马圩镇人口众多,村民大多以经商为业。长期形成的习性使村民大多变得精明,凡事不愿吃亏。而与之相邻的占圩镇由于在外当官的多,一些村民喜欢拿家里当官的亲戚、村里做官的邻里说事、显摆。那怕一件寻常的离婚案双方都要找当官的“说个情”、“通个气”;那些没有亲戚朋友当官的也常常瞎掰出一个,或是绞尽脑汁找熟人。到头来,案子调解结案,双方握手言欢,人却搞得筋疲力尽,哭笑不得。

  根据这些特点,陈芳在办理他们的案子的时候,做到有的放矢、投其所好,往往事倍功半。如处理马圩镇的案子,办案、调解法官做工作就要像和他们做生意一样,一次不行两次,次数多了,诚意表现了,哪怕心里有根筋,也会有所松动。马圩镇有一梁姓村民被邻居家的狗咬伤,由于之前两家有些恩怨,事发后要求对方赔偿相关费用一万元。接案开庭后,陈芳四次登门做工作,最终原告只要求对方补偿打防疫针的款项。事后,原告说:“陈庭长的话说得在理,这场祸事,我也没有多大损失,不能得理不饶人。”

                三

  2010年8月,法院在邓家乡设立了“法官便民工作站”。11月的一天陈芳刚来到“便民工作站”,家住该乡的农民刘大国便找到庭长陈芳说是要离婚。原来,他与妻子琚某(真名为琚细红)感情不和曾到法院闹过离婚,刘在诉状中称琚性情暴烈经常打骂公婆、小孩。其过激行为在当地反响较大。面对蛮不讲理的妻子,刘只得回避躲闪。开庭后,女方承认自己有上述行为,并保证改正错误。同时考虑其生有3个子女需要照看,法官决定给她一次机会。判决后没多久,没想到性格泼辣的琚某又邀亲友到家中打闹。在混乱中,刘的母亲顺手摸着一把镰刀,不幸将女方一位亲戚的脚割伤。琚家以此要挟刘家,矛盾一度到了一触即发的地步。了解情况后,陈芳及时和办案人员、村组干部一同来到镇政府所在地的“法官便民工作站”就该案的民事进行了调解。起初,男方不同意赔偿,说女方上门闹事,他的家人是自卫行为。况且,他家也有人受伤住院。陈芳耐心细致地做刘大国的工作,最后刘家答应赔偿其医药费等损失一万元后,琚家也同意不追究婆婆的相关责任。在处理完伤害赔偿纠纷之后,琚表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同意离婚,但是提出应该取得她应得的财产。陈芳又回头做刘大国的工作,最终按相关规定琚某得到了合理的补偿。至此,这对“冤家夫妻”通过调解在未到法定的第二次诉讼时间段内“离了婚”,双方均认为自己“脱离了苦海”。

  陈芳就是这样在这些“婆婆妈妈”的民事案件的审理中,体现了她对法律的忠诚,对事业挚爱,体现了她的饱满的工作热情及非凡的办案智慧,同时也表现了她的耐心和细心和敬业精神。她用一颗真诚的心为辖区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为当地的社会稳定奉献出满腔热情。

  付出不是为了回报。陈芳一路走来,就像一束叫不出名字的山花,总在淡淡地散发着它的馨香……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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