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48人息诉罢访 进京访同比下降18%
黑龙江高院庭长信访接谈日效应显现
2011-11-13 10:39:3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唐凤伟 李俐 段春山
  11月8日,原加格达奇曙光造纸厂职工代表将一面写有“体恤民心,公正司法”的锦旗敬献给解决自己案件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孙文波,“高院庭长这么大的官亲自和我们接谈,给我们处理事儿,太让我们感动了。”黑龙江高院自推行业务庭(室)庭长(主任)涉诉信访案件约期接谈制度以来,这是第9个庭长约期接谈日,当天接谈了45个当事人,有2个接谈庭长收到了当事人送来的锦旗和感谢信。

  为推进最高人民法院涉诉信访“五项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转变司法作风,加强信访工作源头治理,黑龙江高院出台了《关于涉诉信访案件约期接谈制度》,自8月30日起,院机关各业务庭(室)庭长(主任)于每周二到立案信访大厅接谈室接谈来访人。接谈主要采取一把手亲自接谈,庭长、分管副庭长、审判员共同接谈和分级处理接谈的方式。对集体访、到省进京访和有过激访倾向的,由庭长亲自接谈;对一般程序案件,由分管副庭长和审判员共同接谈。

  接谈中,各庭长对省高院已经作出判决或裁定案件的来访人,积极化解息诉。对涉及集体访或重大疑难案件的,接谈人与来访人约定答复期限,及时研究解决措施,并按约回复。来访人属于越级访,接谈庭长积极做好解释工作,引导其返回属地解决问题,并及时通知属事法院,做好工作指导。

  这一制度实施两个月来,黑龙江高院共约期接谈了278名当事人,有48人经接谈后息诉罢访,64人所涉案件经研究进入程序进行审理,进京访同比下降18%。
责任编辑:裴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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