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法官 詹红荔
2011-03-02 10:05:5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个人名片

  詹红荔,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她心系和谐,情系孩子,真正做到用爱心去温暖、用真诚去感化、用良知去教育、用行动去挽救失足少年。曾获得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敬业奉献好人、福建省十佳法官、福建省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一等功。

  ■ 精彩故事

  南平一公园发生了一起在校生群殴致人死亡的案件,导致被害人因抢救无效死亡,医院为此垫付了6万余元。医院的董院长当时的想法是:6万元打水漂了,被害人家属不来医院闹就不错了。没想到,几个月后,死者的家属主动拿来了6万余元。董院长非常吃惊:人死在医院,居然会有人主动来交医药费?

  “了解之后,我才知道原来这是一起少年犯罪案,是詹红荔法官亲手调解的结果。詹法官承办的案件肯定能让当事人满意。”董院长这样告诉记者。

  原来,案发后,詹红荔了解到9个被告人中有多个是学习成绩不错的孩子,又是独生子女,如果判决,势必牵动着10个乃至更多家庭敏感的神经。一面是被害方的合法权益,一面是9个孩子的未来。200多个被害方族亲情绪激动,他们见了被告人家属就打。

  詹红荔被推上了风口浪尖,四面八方的压力向她涌了过来。她一趟趟地跑看守所,让这些被告人坚持学习、反省;一面为经济赔偿在被告人、学校之间来回奔波;另一面又几次三番到被害人所在村,安抚被害人家属,耐心地解释法理和情理。

  经过詹红荔的努力,双方家属终于冷静地坐在了一张桌子前,协商达成和解。案件尘埃落定,9个孩子中3个罪行较重的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害人家属也拿到了60万元的经济赔偿。因被害方的谅解,小何等6个罪责较轻的孩子被判处缓刑。小何被释放后,还给詹红荔写了一封信:是您给了我新生,您就是我的法官妈妈。

  ■ 点 评

  法之理既在法内,更在法外。在詹红荔身上,我们看不到简单的机械办案和单纯的坐堂问案。我们看到的是她心系和谐,情系孩子,真正做到了用爱心去温暖、用真诚去感化、用良知去教育、用行动去挽救失足少年;她运用司法程序,全方位、多层次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她不离弃、不放弃,全力挽救每一位失足少年。

  ——南平中院副院长 许寿辉
责任编辑:陈秀军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