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的天平
2011-10-13 11:52:4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程安营
  国庆节前夕,我承办了一起离婚纠纷。

  原告和被告分别在不同的城市打工,他们5岁的儿子在老家由爷爷和奶奶照顾,正是秋收的时节,两个家庭却陷入了一场无奈的纷争。

  问起事情的原委,妻子称是自己作出了最大的忍耐,实在没有办法才向法庭起诉,丈夫则说他才是委曲求全,问题都出在妻子身上;妻子说两人挣的钱都让丈夫寄回老家了,丈夫却说自己的工资全部交给了妻子。两个人都是信誓旦旦,让人真切地体会到了家务事的难断。随后一周的时间里,我组织双方进行了三次调解,试图通过努力让他们各让一步,能够重归于好。但事与愿违,婚姻在他们的心里已经成了埋怨和痛苦的代名词,五年的感情已经变得不值一提,曾经的爱人成了诉讼的对手,所有的注意力全都在孩子的抚养和财产分割上。

  原告说很想抚养儿子,问我能不能把孩子判给她,我告诉她孩子的抚养不是法官一个人轻易说了算,要看双方提供的证据,还要考虑孩子的实际情况,跟谁生活比较有利就由谁来抚养,不抚养的一方按法律规定要承担抚养费用。原告似懂非懂,但嘴里一直说着她很喜欢儿子,和儿子有太深的感情。

  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经过几个回合的沟通,原告同意孩子由被告抚养,但抚养费不同意出。原因是被告已经占有了共同财产,尽管自己目前没有证据,但共同则产是肯定有的,自己也应当分割,应得的钱也足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我把意见传递过去,被告不乐意了,认为夫妻两个人本来就没挣多少钱,也没什么共同财产,孩子也一直在家里跟着爷爷奶奶生活,婚可以离,儿子必须要,而且抚养费也得给。

  眼看国庆节就要到了,如协议不成,案件就得排期开庭,关键正值秋收季节,我实在不想让两家人为了一场官司心存纠结,影响到生活和生产。于是,就再次通过电话与原、被告双方沟通,希望能在调解工作上有所突破。

  还好,经过一番彻谈和劝导,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的意见,纠纷最终得到了圆满化解。

  那天晚饭的时候,我收到了原告的一条短信:“程法官,谢谢你为这个案子忙前忙后。”说心里话,看着这行字,我当时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有欣慰,也有惋惜。我回复说自己只是尽到了工作职责而已,用不着感谢!

  人们常说,法官的肩上扛着天平。其实,在每一个人心中,也有一座天平。生活中,即使是最普通的工作,只要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在当事人的心里,都会赢得一份信任,一份尊重!

(作者单位: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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