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中院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团成员参加庭审
2011-10-11 10:45:38
     中国法院网讯 (王春梅 祁?)  为全面落实审判公开、阳光审判原则,切实让人民群众参与审判、监督审判,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充分发挥陪审团职能,确保陪审效果。日前,该院民一庭对三起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庭审直播,9名人民陪审团成员应邀参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窦某、郭某、王某均系某矿井下挖煤工,受工伤后一直未上班。三人认为矿上在此期间按照井上行政人员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标准过低,申请仲裁对工资进行补发。劳动仲裁部门作出按停工留薪的待遇为窦某、郭某、王某补发岗位工资和年功工资的仲裁裁决,该矿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该三起案件经过发回重审,窦某、郭某、王某均不服一审判决再次提起上诉。因该三起案件涉及劳动者的工资权益问题,有现实意义和社会代表性,为扩大以案释法的宣传教育效果,该庭决定对该三起案件一并进行庭审直播,并从人民陪审团成员库随机抽取9人组成人民陪审团参审该案。

  陪审团成员有工人、农民、也有公务员和打工者,分别来自不同的生活区域和工作岗位,他们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从不同的视角分析案件事实,结合案情,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积极参与民事审判活动。

  通过直接参加庭审的方式吸收人民陪审团成员参与民事审判活动,可以让群众“零距离”地接触司法审判,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进一步拓宽民意沟通表达渠道,让人民群众判是非、断曲直,促进司法民主化、大众化,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度。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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