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技炉子不着火 特许经营引纠纷
2011-10-09 09:51:00
中国法院网讯 (陈茜) 年逾七旬的许老汉代理经销某科技有限公司的生物质气化炉,然而由于该公司发给许老汉的炉子缺少必要配件,致使炉子一直无法点燃,许老汉故诉至法院,要求科技公司赔偿自己各项损失共计20821元。近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
许老汉诉称,其在2009年与被告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该公司生产的生物质气化炉的代销合同,并交纳了代理费。后公司免费发给许老汉炉子一套,但由于缺少管道、阀门开关等必要配件,炉子一直都烧不着火。其间许老汉曾向被告公司咨询,但被告反复强调只要将风机口对准炉子的下口吹风就能生火。后许老汉将炉子退还厂家,但被告迟迟不退还费用。许老汉认为被告公司应对代销炉子失败事件负全责,故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公司承担自己的各项损失。
本案将于10月10日在大兴法院知识产权庭公开审理。
许老汉诉称,其在2009年与被告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该公司生产的生物质气化炉的代销合同,并交纳了代理费。后公司免费发给许老汉炉子一套,但由于缺少管道、阀门开关等必要配件,炉子一直都烧不着火。其间许老汉曾向被告公司咨询,但被告反复强调只要将风机口对准炉子的下口吹风就能生火。后许老汉将炉子退还厂家,但被告迟迟不退还费用。许老汉认为被告公司应对代销炉子失败事件负全责,故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公司承担自己的各项损失。
本案将于10月10日在大兴法院知识产权庭公开审理。
责任编辑: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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