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结?
2011-09-26 09:15:3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秦玉霞 覃琪
  2010年7月,我从刑事审判庭调到立案庭,开始了民事调解生涯。

  在到立案庭工作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我共参与办理了19件民事案件。经过调解,其中3件当事人自动撤诉,其余案件全部调撤结案。我认为,这一调解成果是对我辛勤工作的最好肯定。

  在办理的这些离婚案件中,有一件让我印象深刻。那就是在我接手民事审判工作的前期,因男方外出贵州打工已分居长达6年的一对夫妻,诉至我院要求判决离婚。在这6年期间,夫妻双方互相指责对方已有第三者,男方更是指出曾经因为此事拨打过110寻求解决。无论我们办案人员如何劝说,夫妻两人均表明没有挽回的余地,离婚是唯一解决途径。

  难道真的陷入了死结?在了解到夫妻双方育有一即将读初中的15岁儿子时,我决定转换思路,以一名家长的态度,从教育孩子的角度出发,结合在刑事审判庭所见到的青少年犯罪血的教训,给男女双方当事人再做工作。

  “我们都是有孩子的人,我的孩子也已经10岁了。我们都知道当家长的不容易。但是,作为成年人,既然当初因为相爱选择了结婚,组成了家庭,不光享受了爱与被爱的权利,也应该担负起应有的责任,特别是对孩子的教育。现在孩子都已经15岁了,正是处在青春叛逆时期,如果不进行正确的引导,很有可能被社会上的不良因素影响,加之孩子没有完备的辨别是非能力,就更容易产生暴力行为,走上犯罪的不归路。”

  夫妻俩没做声,我接着说:“现在孩子跟着祖父母生活,祖父母还能够照顾到他的饮食起居。可你们想过没有,等到哪天祖父母年纪再长一些,他们自己也需要照顾的时候,孩子谁来管?我在刑事法庭看到过太多太多青少年因为家庭教育的缺失导致行为偏失,从而走上犯罪道路的例子。这些活生生、血淋淋的例子,大部分都是因为父母离婚、家庭破裂所致。在刑庭开庭审判的时候,又有太多太多到庭旁听案件时抱头痛哭的家长,他们因悲伤而扭曲的脸上充斥的是无尽的悔意。孩子的前途就这样没了,孩子长大之后能理解你们吗?离婚给孩子带来的伤害还小吗?这会是你们所希望吗?”

  整整一个下午,我们交流着,用语言、用眼神、用心灵,以一场纯粹的家长与家长之间的对话,化解着夫妻之间的矛盾。最终,夫妻双方决定维系家庭,共同担负起教育抚养子女的责任。

  在离婚率成上升趋势的当今社会,我们必须要做好离婚夫妇的教育疏导工作,把离婚率减少到最低限度,保证有更多的少年儿童在完整幸福的家庭里健康成长。

   每每回想起这件案例,让我更加坚信,作为一名审判员,每天面对种种不同的矛盾和问题,惟有坚定为民宗旨,结合自身经验,创新工作思路,才能成为一名司法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贯彻者和忠实实践者。

(作者单位: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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