啼笑中秋
2011-09-22 11:20:4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程安营
  原告是一位很有个性的女孩,还没等我把法律程序解释完毕,她的眼泪就下来了,还有五天就是中秋节了,我实在是不愿意看到她流泪,就安慰她说,闪婚确实是她冲动的后果,但流泪并不能解决问题,要学会冷静面对,学会坚强,能来法庭就已经证明了她的勇气。

  女孩说主要是自己把问题想简单了,没想到自己满怀希望地来法庭打官司,却要面临那么多的问题,听了我关于程序方面的陈述,她感觉离婚太难了,万一找不到被告,说不定还要登报公告,关键还要经过慢长的公告期,开庭时还要自己提供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她原本以为,只要起诉到法院,法官就会很快地解决问题,没想到,还要经过那么多的程序,她特别强调了律师的观点,称律师收钱写诉状的时候说的可是比较简单啊。

  女孩的父亲一边安慰女儿,一边对我说“法官同志,这件事情主要怪我,当时孩子不同意,是我们双方的父母硬作主给办的婚姻登记,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结果,两个孩子确实没有共同语言,不能在一起生活”,看得出来,父亲也是一脸的后悔,但事实已经是这样了,他一再地问我还有没有什么更快的方法,能不能去调查调查,帮帮他们。

  对于女孩父亲的央求,我心里也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作为法官,我当然不能答应帮助原、被告任何一方,我能做的,只能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尽量地做好法律引导。但需要指出的是,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打官司也许是他们迫不得已才做出的选择,在如何打官司上,他们确实存在着一些困难。

  第二天,下起了雨,我们按原告起诉的地址找到男孩的家,但是大门紧锁,找不到人。又问了邻居,都说没见到男孩在家,他的父母在厂子里打工,一般都是晚上才回家。没有办法,只好找到了村干部,留下口信,希望男孩的父母能到法庭去一次,说说情况。

  眼看着法定的期限到了,又临近中秋节,我再次拨通了村支书的电话,希望能和被告联系上。没想到这个时候女孩急了,说自己在浙江的公司打电话了,通知她回去上班,实在不行,自己就撤诉,等以后被告回家的时候再起诉。我说那也行,但是笔录还没做好,女孩的父亲不同意,说还是再等一等,打一次官司不容易,不能就这样撤诉了。我说,后天就是中秋节,也是法定送达的最后期限,那就再等一等,说不定男孩有可能回来,也希望女孩多发动朋友,看看能不能与男孩取得联系。

  终于,在要放假的当天上午,男孩的父亲陪着儿子一起来应诉,说是村干部捎到口信后,就联系了在上海的儿子,男孩昨天晚上才到的家,我对他们能积极应诉的态度表示了肯定。接着,男孩就把如何定亲,如何争吵,女孩如何要强的事情向我阐述。并说女孩子的嫁妆,女孩都已经拉回了家。

  听得出来,男孩对女孩子也颇有微辞,加上两个人属于闪婚,在一起的时间又少,我便试着对男孩进行调解,告诉他婚姻是两个人的事,应当相互理解,相互宽容,没有好的恋爱基础,就很难建立稳固的感情。我原本以为他会不同意离婚,或者会借离婚提出什么条件,没想到,经过一番开导,男孩很开朗,说反正两个人过不到一起,离就离吧,就当自己栽了一个跟头。他富有哲理的话语,实在是让我刮目相看。

  为了不影响女孩回浙江,我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女孩签订调解协议,并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了调解书制作等各项程序。

  当天下午,女孩领取调解书的时候,终于露出了笑脸,她再三向我表示感谢,我说不用谢,其实我也就是做好了自己的本职工作。

  看着女孩远去的背影,我在想,这个中秋节,从哭到笑,她一定会铭记在心!

(作者单位: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 )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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