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法庭”的三件宝
2011-09-05 11:40:4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冰
在河南省杞县二十多个乡镇中,有一位妇孺皆知的老法官名叫张传俭,由于他曾经长期担任法庭庭长,大家便都亲切地称他为“老法庭”。
“老法庭”今年已经七十多岁,在法官的岗位上辛勤工作了一辈子。退休后,他本应该呆在家中养养花,喂喂鸟,看看孩子,享享清福,可是他却没有这样做。忙碌了一辈子,突然间闲了下来,他感到很是不适应,就又操起了自己的老本行,四处宣传法律知识,有时还调解邻里纠纷。哪家的儿女不孝顺,哪里的邻里闹了矛盾,他往往是听说后不请自到。于是,一桩桩难缠的家务事在他耐心调解中化解了,隔阂消除了。
“老法庭”有三件宝:自行车、小喇叭、报纸剪切本。自行车是“老法庭”用来走街串巷、搞普法宣传的代步工具;小喇叭是他用来给群众们义务普法的传声工具;而精心收集的报纸剪切本则是他义务普法的宣传资料。由于素材经常更新,而且还有些是农民群众容易理解的案例,所以他无论走到哪里都颇受群众欢迎。
“以理服人,法律无情”,这是“老法庭”经常对群众说的一句话。去年5月,“老法庭”所在的村庄有一位妇女刘某,因为不堪丈夫虐待,几次欲寻短见。得知消息后,“老法庭”不顾家人的劝阻,主动前往调解。经了解得知,刘某的丈夫脾气暴躁,不务正业,又与他人非法姘居。迫于淫威,刘某从来不敢提出离婚,只是想以死来摆脱折磨,后来刘某在“老法庭”的劝说下,毅然走上法庭提出离婚。经过法庭审理,依法判决二人解除婚姻关系,刘某最终摆脱了痛苦的折磨。
“老法庭”主持公道,从来不计较个人得失和报酬。某村有一姓刘的农民,因为不慎将别人欠自己6000元债务的欠条弄丢了。对方得知后,以没有欠钱为由赖账不还。刘某在听说“老法庭”的故事后,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来到“老法庭”家中,想寻求法律帮助。得知来意后,“老法庭”详细询问了案情,认为从几处旁证可以证明对方欠债的事实,于是他就和刘某一起跑了几个乡镇寻找证人证言,最后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案件起诉后,法院依法为刘某讨回了公道。感激之余,刘某硬要拿出500元现金给“老法庭”,被他婉言谢绝。
现在的“老法庭”,被附近的几个乡镇聘为义务普法宣传员,很多群众经常见他在田间地头、中小学校进行普法宣传。每逢农村集会,他都会到集贸市场挂起普法宣传的牌子,向赶集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受益群众众多。如今,经“老法庭”调解的民事纠纷近千件,向群众义务提供法律咨询也有千人之多,还常常替人代写法律文书,但他从来没有收取过任何报酬。
看着“老法庭”整天忙忙碌碌,却没有任何实惠和报酬,很多人都感到不解。有人问他为啥要这样做时,他呵呵一笑,说“在法院干了一辈子,对法律割舍不了啊!能用自己知道的法律知识为邻里群众做点事,我感到非常快乐,也是我安度晚年的最好方法。”
“老法庭”今年已经七十多岁,在法官的岗位上辛勤工作了一辈子。退休后,他本应该呆在家中养养花,喂喂鸟,看看孩子,享享清福,可是他却没有这样做。忙碌了一辈子,突然间闲了下来,他感到很是不适应,就又操起了自己的老本行,四处宣传法律知识,有时还调解邻里纠纷。哪家的儿女不孝顺,哪里的邻里闹了矛盾,他往往是听说后不请自到。于是,一桩桩难缠的家务事在他耐心调解中化解了,隔阂消除了。
“老法庭”有三件宝:自行车、小喇叭、报纸剪切本。自行车是“老法庭”用来走街串巷、搞普法宣传的代步工具;小喇叭是他用来给群众们义务普法的传声工具;而精心收集的报纸剪切本则是他义务普法的宣传资料。由于素材经常更新,而且还有些是农民群众容易理解的案例,所以他无论走到哪里都颇受群众欢迎。
“以理服人,法律无情”,这是“老法庭”经常对群众说的一句话。去年5月,“老法庭”所在的村庄有一位妇女刘某,因为不堪丈夫虐待,几次欲寻短见。得知消息后,“老法庭”不顾家人的劝阻,主动前往调解。经了解得知,刘某的丈夫脾气暴躁,不务正业,又与他人非法姘居。迫于淫威,刘某从来不敢提出离婚,只是想以死来摆脱折磨,后来刘某在“老法庭”的劝说下,毅然走上法庭提出离婚。经过法庭审理,依法判决二人解除婚姻关系,刘某最终摆脱了痛苦的折磨。
“老法庭”主持公道,从来不计较个人得失和报酬。某村有一姓刘的农民,因为不慎将别人欠自己6000元债务的欠条弄丢了。对方得知后,以没有欠钱为由赖账不还。刘某在听说“老法庭”的故事后,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来到“老法庭”家中,想寻求法律帮助。得知来意后,“老法庭”详细询问了案情,认为从几处旁证可以证明对方欠债的事实,于是他就和刘某一起跑了几个乡镇寻找证人证言,最后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案件起诉后,法院依法为刘某讨回了公道。感激之余,刘某硬要拿出500元现金给“老法庭”,被他婉言谢绝。
现在的“老法庭”,被附近的几个乡镇聘为义务普法宣传员,很多群众经常见他在田间地头、中小学校进行普法宣传。每逢农村集会,他都会到集贸市场挂起普法宣传的牌子,向赶集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受益群众众多。如今,经“老法庭”调解的民事纠纷近千件,向群众义务提供法律咨询也有千人之多,还常常替人代写法律文书,但他从来没有收取过任何报酬。
看着“老法庭”整天忙忙碌碌,却没有任何实惠和报酬,很多人都感到不解。有人问他为啥要这样做时,他呵呵一笑,说“在法院干了一辈子,对法律割舍不了啊!能用自己知道的法律知识为邻里群众做点事,我感到非常快乐,也是我安度晚年的最好方法。”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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