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位一体”扎紧反腐篱笆墙
2011-08-29 08:27:0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梅贤明 詹旋江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司法廉洁建设是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必须扎紧反腐“篱笆墙”,构筑廉政“安全港”。近年来,该院构建了活化教育、强化监督、创新制度、领导表率“四位一体”的反腐倡廉体系,有力推动了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今年初,福建高院被评为“省直机关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单位”。
■活化教育:
一箱榨菜引发讨论
6月13日上午8点,福建高院会议室里,廉政例会准时召开。法官们面对着桌面上的一箱榨菜展开热烈的讨论。
原来,法官张卫红不久前调解了一个工伤损害赔偿申诉案件,在她的努力下,当事人老游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老游寄来一箱榨菜表示谢意。于是廉政例会规定,大家就此事各抒己见。
有的同志说:“只有‘小节’不丧失,才能‘大道’不偏离”;有的同志说:“人民群众评价一个法院的好坏,衡量一个法官形象的优劣,往往也是从他们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小事小节方面作出判断的……”
类似这样深刻的思想教育每周一都会在福建高院如期举行,雷打不动。
自2008年以来,福建高院持之以恒地开展这项活动。每周一上午,以部门为单位,每一位干警要汇报自己一周以来有没有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律师,有没有接受当事人及其律师的宴请、财物等违反纪律规定的情况,并接受领导和同事们的点评。干警们称这是“照镜会”、“洗脸会”、“修心会”。
如何使廉政教育从“会场”走向“广场”,从“领导”走向“大众”,从“局部”走向“全面”,一直是福建高院领导着力研究解决的重点问题。经过积极探索,福建高院走出了一条“三上三进”的新路子。
“三上”是指:上荧屏、上舞台、上电脑。上荧屏,福建高院先后拍摄了《众手浇开正气花》、《警钟》、《八闽法官劲吹清廉风》等廉政教育专题片,进行播放,组织干警收看;上舞台,2008年以来,每年举办一次“天平颂”文艺晚会,宣传法官廉政典型故事,还先后编排廉政文艺节目共计213个,组织宣传汇报演出80场次;上电脑,依托法院局域网,创办了具有本地特色的廉政网页,发送廉政短信,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成果,反映纪检监察工作动态,刊登党纪知识及条规,为干警提供24小时浏览下载服务。据统计,全省法院干警日访问量达7000多人次。
“三进”是指:进会场、进家庭、进基地。进会场,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举办报告会、研讨会、反腐倡廉论坛等,2008年以来,全省法院举办报告会400多场,举办研讨会300多次;进家庭,定期向干警家属发放助廉联系卡,要求干警家属当好“贤内助”,形成了“父母教育子女”、“子女敦促父母”,“妻子警示丈夫”、“丈夫引导妻子”的家庭助廉局面;进基地,2007年底,率先在晋江法院建立了警示教育基地,共筛选出35个典型案例,制成图片、拍成录像,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全省法院干警播放展出,2008年至今共组织了198批1000多人次到基地接受教育。
■强化监督:
当事人手持监督卡
今年7月8日,在永安市法院的立案大厅,记者遇到了手持监督卡的当事人毛女士,她高兴地说:“做梦都没想到法院会让我有机会监督法官。这看似平常的小小一张卡,对我来说却是放心卡,我到法院打官司有了安全感。”
不让以权谋私者有机可乘,不让贪赃枉法者有利可图,群众监督必须无时不有,无处不在。为此,福建法院坚持每立一起案件,纪检监察部门就给当事人发送监督卡,准确把握办案人员的工作动态,及时核查、处置当事人投诉的问题,主动接受当事人对办案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福建法院注重整合监督力量,强化监督合力,努力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2009年全省法院普遍建立廉政监督员制度,聘请1206名廉政监督员。通过邀请廉政监督员参加法院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旁听案件、明察暗访等方式,有力地推进了反腐倡廉建设。
“一槌千钧,法在人心。在担任法院廉政监督员的3年中,我感到虽然法院的任务越来越重,法官的压力越来越大,但群众的评价却越来越好。”全国人大代表、福建高院廉政监督员郑捷说。
在强化外部监督的同时,积极创新内部制约,实现内外监督的立体结合。全省法院在审判、执行等部门设立专、兼职廉政监察员702名,强化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直接监督;坚持开展司法大检查活动,对案件进行评查、抽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进执行分段制约改革,实行分权制衡和实施全程监督,有效推进了执行工作;加强对评估、拍卖、选人用人、工程建设、大宗物品采购等重点环节的监督。
■创新制度:
“说—查—问”三部曲
“铁腕惩治仅仅是权宜之计,只有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才能不出问题,加强制度建设才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已成为福建高院领导的共识。为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个环节,福建高院采取“把握时机‘说’,全面深入‘查’、着眼长效‘问’的三部曲”,紧紧扎牢廉政“篱笆墙”。据统计,2008年以来,全省法院新出台或健全完善的制度达540多项。
把握时机“说”是指:制定《全省法院开展廉政谈话的暂行规定》,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谈话教育。今年7月12日,邵武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接到当事人举报,称一名叶姓法官在开庭时态度粗暴。该院纪检监察部门立即组织人员深入调查。
经查,叶法官在调解一起民事案件时,双方当事人大声争吵,叶法官敲响法槌予以制止。尽管叶法官没有过错,但纪检监察部门还是找其谈话,提醒他今后注意提高驾驭庭审能力。
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开展廉政谈话2300多人次、任前廉政谈话1300多人次、提醒廉政谈话300多人次、诫勉廉政谈话200多人次,有效防止不廉洁、不作为等问题的发生。
全面深入“查”是指:建立法院机关队伍思想作风联席会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发挥政治部、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等部门联系群众多、接触面广的优势,广泛收集干警思想作风情况,然后进行汇总、筛选、甄别和分类,并按照急、中、缓不同情形,分别整理出一、二、三级预警信息。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和可能导致的后果,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为院党组提供决策依据,努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着眼长效“问”是指:下发了《关于实行法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问责的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小到举止不端、文书错误,大到擅离职守、违背公德等6个方面72种行为要被问责。还首次将新闻媒体曝光作为重要问责线索予以明确。规定在新闻媒体批评报道出现后,必须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启动问责程序。此外,在中央、省委规定的5种问责方式的基础上,增加了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纠正、通报批评、到上一级法院检讨等6种问责方式,保证问责工作的有序开展。
■领导表率:
欢迎大家监督
“我作为院长,代表院党组及班子成员承诺:带头遵守审判纪律;带头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带头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欢迎大家监督。”在谈及领导干部在廉政建设中的表率作用时,福建高院院长马新岚作出了自己的表态。
全省各级法院党组号召干警“向党组看齐,向先进学习”,随后全省法院9000多名干警也在廉政承诺书上认真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载进了档案史册。
党风廉政建设是“一把手”工程,只有“一把手”自身正、自身净和自身硬,措施才可能得力,工作才可能到位,责任制才可能落实。”这是福建高院党组一班人在实践中形成的共识。身为院长,马新岚逢会必讲反腐倡廉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在福建高院党组一班人的带动下,全省法院各级领导干部纷纷自觉执行个人收入申报、收受礼品登记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等。做到“个人感情与党纪国法分清,公权运用与家庭利益分清,职务行为与私人行为分清”。
领导的重视以及真抓实干,给反腐倡廉建设注入了动力,干警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办案工作进一步推进。2008年至2010年,全省法院的案件审结数达1204539件,与2005年至2007年三年的824006件相比上升了46.18%。各种先进模范不断涌现。2008年以来,全省法院先后有447个(次)单位和983人(次)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此外,全省有80个法院实现了“零违纪”、“零违法”。
■活化教育:
一箱榨菜引发讨论
6月13日上午8点,福建高院会议室里,廉政例会准时召开。法官们面对着桌面上的一箱榨菜展开热烈的讨论。
原来,法官张卫红不久前调解了一个工伤损害赔偿申诉案件,在她的努力下,当事人老游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老游寄来一箱榨菜表示谢意。于是廉政例会规定,大家就此事各抒己见。
有的同志说:“只有‘小节’不丧失,才能‘大道’不偏离”;有的同志说:“人民群众评价一个法院的好坏,衡量一个法官形象的优劣,往往也是从他们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小事小节方面作出判断的……”
类似这样深刻的思想教育每周一都会在福建高院如期举行,雷打不动。
自2008年以来,福建高院持之以恒地开展这项活动。每周一上午,以部门为单位,每一位干警要汇报自己一周以来有没有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律师,有没有接受当事人及其律师的宴请、财物等违反纪律规定的情况,并接受领导和同事们的点评。干警们称这是“照镜会”、“洗脸会”、“修心会”。
如何使廉政教育从“会场”走向“广场”,从“领导”走向“大众”,从“局部”走向“全面”,一直是福建高院领导着力研究解决的重点问题。经过积极探索,福建高院走出了一条“三上三进”的新路子。
“三上”是指:上荧屏、上舞台、上电脑。上荧屏,福建高院先后拍摄了《众手浇开正气花》、《警钟》、《八闽法官劲吹清廉风》等廉政教育专题片,进行播放,组织干警收看;上舞台,2008年以来,每年举办一次“天平颂”文艺晚会,宣传法官廉政典型故事,还先后编排廉政文艺节目共计213个,组织宣传汇报演出80场次;上电脑,依托法院局域网,创办了具有本地特色的廉政网页,发送廉政短信,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成果,反映纪检监察工作动态,刊登党纪知识及条规,为干警提供24小时浏览下载服务。据统计,全省法院干警日访问量达7000多人次。
“三进”是指:进会场、进家庭、进基地。进会场,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举办报告会、研讨会、反腐倡廉论坛等,2008年以来,全省法院举办报告会400多场,举办研讨会300多次;进家庭,定期向干警家属发放助廉联系卡,要求干警家属当好“贤内助”,形成了“父母教育子女”、“子女敦促父母”,“妻子警示丈夫”、“丈夫引导妻子”的家庭助廉局面;进基地,2007年底,率先在晋江法院建立了警示教育基地,共筛选出35个典型案例,制成图片、拍成录像,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全省法院干警播放展出,2008年至今共组织了198批1000多人次到基地接受教育。
■强化监督:
当事人手持监督卡
今年7月8日,在永安市法院的立案大厅,记者遇到了手持监督卡的当事人毛女士,她高兴地说:“做梦都没想到法院会让我有机会监督法官。这看似平常的小小一张卡,对我来说却是放心卡,我到法院打官司有了安全感。”
不让以权谋私者有机可乘,不让贪赃枉法者有利可图,群众监督必须无时不有,无处不在。为此,福建法院坚持每立一起案件,纪检监察部门就给当事人发送监督卡,准确把握办案人员的工作动态,及时核查、处置当事人投诉的问题,主动接受当事人对办案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福建法院注重整合监督力量,强化监督合力,努力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2009年全省法院普遍建立廉政监督员制度,聘请1206名廉政监督员。通过邀请廉政监督员参加法院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旁听案件、明察暗访等方式,有力地推进了反腐倡廉建设。
“一槌千钧,法在人心。在担任法院廉政监督员的3年中,我感到虽然法院的任务越来越重,法官的压力越来越大,但群众的评价却越来越好。”全国人大代表、福建高院廉政监督员郑捷说。
在强化外部监督的同时,积极创新内部制约,实现内外监督的立体结合。全省法院在审判、执行等部门设立专、兼职廉政监察员702名,强化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直接监督;坚持开展司法大检查活动,对案件进行评查、抽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进执行分段制约改革,实行分权制衡和实施全程监督,有效推进了执行工作;加强对评估、拍卖、选人用人、工程建设、大宗物品采购等重点环节的监督。
■创新制度:
“说—查—问”三部曲
“铁腕惩治仅仅是权宜之计,只有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才能不出问题,加强制度建设才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已成为福建高院领导的共识。为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个环节,福建高院采取“把握时机‘说’,全面深入‘查’、着眼长效‘问’的三部曲”,紧紧扎牢廉政“篱笆墙”。据统计,2008年以来,全省法院新出台或健全完善的制度达540多项。
把握时机“说”是指:制定《全省法院开展廉政谈话的暂行规定》,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谈话教育。今年7月12日,邵武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接到当事人举报,称一名叶姓法官在开庭时态度粗暴。该院纪检监察部门立即组织人员深入调查。
经查,叶法官在调解一起民事案件时,双方当事人大声争吵,叶法官敲响法槌予以制止。尽管叶法官没有过错,但纪检监察部门还是找其谈话,提醒他今后注意提高驾驭庭审能力。
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开展廉政谈话2300多人次、任前廉政谈话1300多人次、提醒廉政谈话300多人次、诫勉廉政谈话200多人次,有效防止不廉洁、不作为等问题的发生。
全面深入“查”是指:建立法院机关队伍思想作风联席会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发挥政治部、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等部门联系群众多、接触面广的优势,广泛收集干警思想作风情况,然后进行汇总、筛选、甄别和分类,并按照急、中、缓不同情形,分别整理出一、二、三级预警信息。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和可能导致的后果,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为院党组提供决策依据,努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着眼长效“问”是指:下发了《关于实行法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问责的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小到举止不端、文书错误,大到擅离职守、违背公德等6个方面72种行为要被问责。还首次将新闻媒体曝光作为重要问责线索予以明确。规定在新闻媒体批评报道出现后,必须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启动问责程序。此外,在中央、省委规定的5种问责方式的基础上,增加了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纠正、通报批评、到上一级法院检讨等6种问责方式,保证问责工作的有序开展。
■领导表率:
欢迎大家监督
“我作为院长,代表院党组及班子成员承诺:带头遵守审判纪律;带头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带头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欢迎大家监督。”在谈及领导干部在廉政建设中的表率作用时,福建高院院长马新岚作出了自己的表态。
全省各级法院党组号召干警“向党组看齐,向先进学习”,随后全省法院9000多名干警也在廉政承诺书上认真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载进了档案史册。
党风廉政建设是“一把手”工程,只有“一把手”自身正、自身净和自身硬,措施才可能得力,工作才可能到位,责任制才可能落实。”这是福建高院党组一班人在实践中形成的共识。身为院长,马新岚逢会必讲反腐倡廉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在福建高院党组一班人的带动下,全省法院各级领导干部纷纷自觉执行个人收入申报、收受礼品登记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等。做到“个人感情与党纪国法分清,公权运用与家庭利益分清,职务行为与私人行为分清”。
领导的重视以及真抓实干,给反腐倡廉建设注入了动力,干警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办案工作进一步推进。2008年至2010年,全省法院的案件审结数达1204539件,与2005年至2007年三年的824006件相比上升了46.18%。各种先进模范不断涌现。2008年以来,全省法院先后有447个(次)单位和983人(次)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此外,全省有80个法院实现了“零违纪”、“零违法”。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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