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垦区法院法官登门送执行款
2011-08-23 13:54:53
法官为当事人送去执行款
     中国法院网讯 (王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博乐垦区人民法院采取多种方法,加大执行力度,千方百计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主动登门办理相关手续、送执行款,最大限度的方便当事人。8月22日,该院的执行法官前往距博乐市区八十公里外的八十三团,为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当事人送去执行款。
责任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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